关于2014年全省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4〕87号)

17.08.2014  01:19

粤安办〔2014〕87号

 

关于2014年全省职业卫生执法监察

联合行动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

   为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省安委办根据2014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工作总体部署,于6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4〕56号),组织全省各地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下称“联合行动”)。省安委办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省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商局、质监局和总工会等6部门分5组对各地联合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亮点做法

自今年6月份全省各地集中开展联合行动以来,各有关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956家,发现问题隐患16532项,责令当场改正6267项,责令限期改正8060项,警告545家,罚款144.5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83家,提请关闭11家。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各地安委办按照省安委办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联合行动方案,组织部署联合行动。 佛山、汕头、江门、肇庆、清远、揭阳 等地成立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强化联合行动组织领导; 珠海、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江门、阳江、肇庆、清远、揭阳、潮州 等地组织开展市级联合督导检查,积极推动联合行动的深入开展。其中, 惠州市 安委办组织安监、人社、质监等部门开展鞋类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联合督查的基础上,对各县(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并进行通报,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严查违法行为。 各地安监、人社、卫生、工会、工商、质监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在安委办的组织协调下,依据部门监管职责,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加强监管工作信息互通,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和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广州、佛山、惠州、中山、江门 等地部门协作配合好,执法监察力度大,联合行动取得较好的成效。其中, 广州市 警告26家,罚款69.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8家; 佛山市 行政罚款33万元; 惠州市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23家,发现问题隐患3021项,责令当场改正1578项,责令限期改正1443项,警告440家,罚款4.2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45家,提请关闭2家; 中山市 警告6家,行政罚款9.2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家; 肇庆市 警告3家,行政罚款5.2万元。

(三)注重宣传培训,强化舆论监督。珠海市 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培训1万家企业负责人,利用一体系三平台、掌上安监、e安通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惠州市 举办职业卫生系列专题和培训班,培训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4500多人次; 韶关市曲江区 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指导书》,免费发放到辖区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 梅州市 举办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培训班22期,接受培训2280多人; 肇庆市 印制《职业健康常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知识》和《肇庆市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手册》6000份,发放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群众; 顺德等地 邀请了电视台进行采访报道,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曝光存在严重职业卫生隐患的企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营造联合行动声势,有力震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监察力度地区差异大,部分地区执法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珠三角大部分地区对联合行动重视程度高,基层职业卫生监管力量相对较强,执法监察力度较大,粤东西北部分地区对联合行动重视程度不够,基层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执法监察力度较小。 河源、韶关、汕尾、茂名、潮州、云浮 等6个地区在联合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仅停留在责令改正,未实施行政处罚; 东莞、汕头、韶关、河源、汕尾、茂名、湛江、潮州、揭阳、云浮和顺德 等11个地区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均为零。

   (二)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本次联合行动的重点执法对象是生产、销售使用粘胶剂的相关行业和存在粉尘危害的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宝石加工、陶瓷生产、船舶修造等五行业,这些行业在我省以小、微型为主。从本次督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守法意识差,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随机抽查的56家企业中,14家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11家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0家未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9家未按标准规范落实劳动者个人防护,7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不规范,12家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或现状评价制度,8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7家未进行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8家未参加工伤保险,4家生产、销售或使用的粘胶剂不符合要求。

   (三)多数地区存在职业健康检查力量不足、检测检查不规范的问题。 随着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企业守法意识的逐步增强,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与现有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不多、力量不足的矛盾愈显突出。存在委托不具备资质机构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缩小体检人数范围和频次、未跟踪落实检测超标和体检异常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以我省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各地安委会抓紧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职业危害源头防控和职业卫生执法监察,有效解决职业卫生领域重大问题,快速处置群体性职业危害事故。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配置,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面融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二)对本次督查中抽查企业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地安委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督查组督查意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职业卫生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我省制鞋箱包行业,石材加工行业、宝石加工行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相关地区安委办要积极向政府建议成立专项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研究制定治理标准,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开展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制鞋箱包行业,石材加工行业、宝石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问题。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研究对策,积极培育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逐步壮大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力量,规范服务行为。

 

附件:2014年全省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附件

2014年全省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情况汇总表

地区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家)

发现的问题或隐患(项)

其中:

行政处罚情况

责令当场改正(项)

责令限期改正(项)

警告(家)

罚款(万元)

责令停产整顿(家)

提请关闭(家)

广州

2642

2741

83

673

26

69.4

8

0

深圳

51

96

24

63

14

5

0

1

珠海

1124

540

223

317

0

8

0

0

汕头

205

227

155

122

0

0

1

1

佛山

410

866

176

678

1

33

0

0

韶关

95

363

88

51

0

0

0

0

河源

59

70

27

43

0

0

0

0

梅州

172

383

195

188

0

0.3

0

1

惠州

2823

3021

1578

1443

440

4.26

45

2

汕尾

171

443

374

69

0

0

0

0

东莞

1369

2731

437

2294

2

0

1

0

中山

620

1572

1273

274

6

9.79

1

0

江门

592

771

418

353

17

0.3

8

0

阳江

562

617

224

393

0

0.3

0

0

湛江

85

141

64

77

17

0

0

0

茂名

103

298

165

133

0

0

0

0

肇庆

158

322

196

126

3

5.2

0

0

清远

167

507

185

322

14

9

1

0

潮州

32

166

134

32

0

0

0

0

揭阳

292

131

108

23

0

0

18

6

云浮

86

216

59

157

0

0

0

0

顺德

138

310

81

229

5

0

0

0

合计

11956

16532

6267

8060

545

144.55

83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