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台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17.11.2014  15:04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台将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气象部门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 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附件1有要求“限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的是特指毕业时间为2015年的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名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者,均可自愿申请报名。

报名者登录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了解详情并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我单位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16时止(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将在11月21日18时前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气象部门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表格照片位置请附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广东省气象台-姓名”,请勿重复报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与考试规定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8分钟PPT自我介绍和现场问答,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开考比例不作限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比例为1:5,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5人的岗位,则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考试时间、地点

通知发布在广东气象网(www.grmc.gov.cn)上,请注意随时关注。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考核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www.grmc.gov.cn

考生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20-87676276

监督电话:020-87675105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东省气象部门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