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

25.02.2020  17:33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计〔2020〕5号)要求,申报内容之一为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 申报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建设重点实验室,着力改善一批重点学科和优势单位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提升一批学科实验室的设备水平,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开发共享、协同创新,为助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我国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也为广东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扶持项目

1. 2020 年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

(1)资金用途。

坚持良好实验室操作的安全、实用、绿色、高效、协调等设计理念,支持购置与科研任务矩阵分工的研究方向、工艺技术路线、良好标准操作流程紧密相关的仪器设备。其中,综合性重点实验室购置单台(套)200万元以上设备不低于总投资的70%,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购置单台(套)40万元以上设备不低于总投资的70%。不支持购买单台(套)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鼓励自主研究或集成创制专用装置,投资规模可根据有关工艺技术路线需要适当扩大。

(2)绩效目标。

1.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相对集中,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仪器设备不低于2160万元;固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学科群工作规则、重点实验室章程等内部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 2.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相对集中,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仪器设备不低于1800万元;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4人,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重点实验室章程等内部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为省级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每个省级单位限报2个项目;

②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应针对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和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提出本学科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凝练科研目标,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重点组织开展农业基础性、前沿性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为农业发展提供新理论、新技术和新产品;

③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应针对学科建设和区域农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组织开展专业性、区域性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为行业和区域农业发展提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

④项目建设单位科研用房相对集中,计划申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用房面积分别不低于3000平方米,计划申报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新购置仪器设备放置的实验室用气、用水、用电和通风装置等配套设施满足基本使用条件;

⑤对于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设备,强化本单位内查重评议工作,确需建设和购置的提供详细论证方案,包括已有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农业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方案;

⑥依托单位应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的环境;申报重点实验室时,需协商筹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9人;

⑦依托单位应具备较为先进和完善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学术交流等运行机制良好;

⑧依托单位能够保证实验室运行经费,具有相应的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等;

⑨依托单位在每个学科群只能申报一个重点实验室,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⑩承担数据储存、分析任务的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应具有规范的数据管理方案、制度,组建由计量、行业、管理、信息等专家构成的分析师队伍,并定期制定年度分析目标、计划;

⑪优先支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农业科研单位,以及运转经费充足,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或“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等入选者的单位。

(4)补助资金标准。

最终获得农业农村部立项的项目,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单体项目中央平均投资规模分别按1800万元、1500万元估算,各承担单位须按照1:0.2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三)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申报书(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地址:http://183.62.243.8:8080/s/login,填报截至日期为 2020 年3 月21

(二)材料提交

请于 2020年3月14日17:30前 将申报书( 一式四份) 提交至行政楼902,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敏,85285029/13794398997;刘兴敏,85283093/  1371071306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印发2020年“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农农计〔2020〕5号(计财处,86页)(计财处,页)关于印发2020年“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3.pdf

 


          2、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docx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