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申报2019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关于申报2019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申报的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主要包含三部分:一是农业走出去供应链渠道建设项目;二是“一带一路”农业产能合作项目;三是加强农业多双边合作,与涉农组织合作和技术联合研发项目。项目详情见附件1。
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所有项目申报单位都应按照《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17〕1号)编制经费预算,并列明测算标准,确需发生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应当明确具体内容。单位项目资金不得开支工资福利、物业管理费用,不得开支除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专用设备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购置费用,不得开支与实施项目无关的费用。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老师需编制项目任务申报书(附件2),并于5月20日前将盖章版申报书连同单位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国际合作司将以适当形式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单位可登录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27.45.167/fecc)进行项目申报并完成合同签订等后续流程。
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处
李 晶 010—59194635
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综合处
康骏璞 010—59191578
校科技处
韩雨辰 020-85283435
科学技术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