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召开2017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会

06.02.2017  20:0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工作部署,认真总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以来的经验做法,推动2017年“创森”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江门市召开了2017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副市长梁许赞、市政府党组成员容福华、副秘书长莫劲锋,各市(区)政府和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五邑大学有关领导,市林业和园林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同志,各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创森”工作的领导及“创森”业务股室负责同志等。

会上,新会区、开平市和恩平市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该地“创森”的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梁许赞副市长在会上和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签定了“十三五”期间江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会议指出,江门市自启动“创森”工作以来,各市(区)高度重视,高标准规划“创森”;围绕“三个结合”,推进《总规》实施,突出“创森”亮点;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创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亦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各市(区)、各单位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数据统计、资料整编、档案归档等工作。

会议就全市“创森”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迅速落实责任。各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机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创森”工作存在问题。二要拓宽渠道,加大“创森”投入。按照《总规》要求,把“创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不断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全社会化参与的局面。三要加大宣传,推动全社会参与“创森”。各市(区)、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规划好宣传内容,让市民看得懂、记得住,提高“创森”知晓率。四要扎实推进,突出特色和亮点。各市(区)要谋划好“创森”工作,做出一批能代表和体现我市“创森”成就的生态工程,确保顺利通过验收。五要未雨绸缪,准备好检查材料。按照《总规》要求,认真整理归档基础性和技术性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创森”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六要强化督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影响“创森”迎检工作的突出问题,要亲自协调,及时解决。七要突出重点,做好“创森”相关工作。迅速筹备好2017年全市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绿化江门大行动和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等。(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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