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运输邮电生产运行基本稳定
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运输邮电生产基本面保持平稳,货运量和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逐月提高,新业态保持较好发展态势,但货物周转量、旅客运输、邮电业务等其他指标增速比上半年有所下滑。
一、旅客运输稳中趋缓
前三季度,广东旅客运输平稳增长,各种运输方式共完成客运量15701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8.0%,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完成旅客周转量3284.91亿人公里,增长12.0%,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2个百分点。与上半年相比,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完成的旅客运输量增速均出现下滑。
表1 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旅客运输完成情况
指 标 | 单 位 | 绝对值 | 同比增长(%) | 增幅比上半年提高(百分点) |
客 运 量 | 万 人 | 157013 | 8.0 | -0.4 |
铁路 | 万 人 | 20557 | 15.7 | -1.0 |
#高铁 | 万 人 | 9232 | 50.6 | -1.4 |
公路 | 万 人 | 126745 | 6.8 | -0.3 |
水路 | 万 人 | 2122 | 7.5 | -5.9 |
民航 | 万 人 | 7589 | 8.3 | -2.5 |
旅客周转量 | 亿人公里 | 3284.91 | 12.0 | -0.2 |
铁路 | 亿人公里 | 591.18 | 17.0 | 1.7 |
#高铁 | 亿人公里 | 259.43 | 55.9 | -3.2 |
公路 | 亿人公里 | 1334.47 | 8.6 | -0.1 |
水路 | 亿人公里 | 8.09 | 1.0 | -2.7 |
民航 | 亿人公里 | 1351.18 | 13.6 | -1.3 |
铁路客运保持较好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广东铁路完成客运量20557万人,同比增长15.7%,增速比全部客运量高7.7个百分点;完成旅客周转量591.18亿人公里,增长17.0%,增速比全部旅客周转量高5.0个百分点。其中,高铁共完成客运量9232万人,旅客周转量259.43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50.6%和55.9%。高铁客运量占全部铁路客运量的比重为44.9%,比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10.4个百分点。
公路、水路、航空客运量增幅比较平稳。前三季度,广东公路、水路、航空分别完成客运量126745万人、2122万人和758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6.8%、7.5%和8.3%。
粤东西北公路客运增幅有所提高。前三季度,粤东西北地区共完成公路客运量31156万人,旅客周转量307.39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0.8%和12.7%,增幅比上半年分别提高0.3个和0.6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公路客运不但增幅较低,且比上半年有所下滑。前三季度,珠三角地区共完成公路客运量95588万人,旅客周转量1027.08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5.5%和7.4%,增幅比上半年分别下滑0.4个和0.3个百分点。
二、货运量增幅逐月提高,货物周转量增速有所回落
前三季度,全省共完成货运量273873万吨,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4.8个百分点。其中,铁路、公路、水路等主要运输方式货运量增幅均比上半年有所加快。完成货物周转量10923.95亿吨公里,同比仅增长0.8%,增幅比上半年的1.1%下滑0.3个百分点。
图1 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增长趋势图
公路货运增速较快,是全省货物运输增长唯一拉动力。前三季度,全省共完成公路货运量203666万吨,货物周转量2460.56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9.2%和11.4%,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8个和0.4个百分点,公路货运量占全部的比重为74.4%,拉动全部货运量增长6.7个百分点;公路货物周转量占全部的比重为22.5%,拉动全部货物周转量增长2.3个百分点。
铁路货运降幅继续收窄。前三季度,铁路共完成货运量7567万吨,货物周转量186.18亿吨公里,同比分别下降7.8%和7.5%,降幅分别比上半年收窄2.1个和1.1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收窄7.4个和3.5个百分点。
水路货运量9月份止跌转升,但水路货物周转量进入5月份后多在负增长区间运行。前三季度,全省水路共完成货运量56678万吨,同比增长0.2%;完成货物周转量8105.10亿吨公里,同比下降1.9%,降幅比上半年扩大0.6个百分点,水路拉低全部货物周转量增长1.4个百分点。其中,广州、深圳和汕头等主要地区水路货运量分别下降6.6%、7.4%和0.6%,货物周转量分别下降3.9%、6.6%和8.2%。
表2 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货物运输完成情况
指 标 | 单 位 | 绝对值 | 同比增长(%) | 增幅比上半年提高(百分点) |
货 运 量 | 万 吨 | 273873 | 6.5 | 0.8 |
铁路 | 万 吨 | 7567 | -7.8 | 2.1 |
公路 | 万 吨 | 203666 | 9.2 | 0.8 |
水路 | 万 吨 | 56678 | 0.2 | 0.7 |
民航 | 万 吨 | 108 | 5.9 | -0.7 |
管道 | 万 吨 | 5854 | 0.5 | -0.9 |
货物周转量 | 亿吨公里 | 10923.95 | 0.8 | -0.3 |
铁路 | 亿吨公里 | 186.18 | -7.5 | 1.1 |
公路 | 亿吨公里 | 2460.56 | 11.4 | 0.4 |
水路 | 亿吨公里 | 8105.10 | -1.9 | -0.6 |
民航 | 亿吨公里 | 40.52 | 10.4 | 0.5 |
管道 | 亿吨公里 | 131.59 | 2.0 | 0.7 |
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公路货运继续加快,前三季度货运量累计增长7.2%,货物周转量累计增长8.0%,比上半年分别提高1.2个和0.6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10.4个和4.7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公路货运增速较高,但从二季度起稳中趋缓,前三季度货运量累计增长13.4%,货物周转量累计增长16.2%,增幅基本与上半年持平。
三、内贸拉动港口生产逐月向好
前三季度,广东港口生产增长除1、2月存在春节不可比因素外,呈现出逐月回升态势,全省规模以上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20254万吨,同比增长3.6%,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2.5个百分点。分港口看,湛江港和广州港生产增幅有所加快,货物吞吐量累计分别增长8.5%和4.7%,增幅分别比上半年提高0.3个和0.4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1.5个和0.3个百分点。深圳港在国内需求疲弱及港口货类结构转型调整的双重影响下,货物吞吐量累计同比下降0.3%,降幅与上半年持平。
港口生产增长主要由内贸拉动,外贸生产从7月份起止跌回升。前三季度,规模以上港口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81934万吨,增长4.7%,内贸对港口生产增长的贡献率为89.0%,拉动全省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3.2个百分点。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38320万吨,增长1.2%,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5.0个百分点。
四、邮电生产增势良好,新业态快速发展
前三季度,全省完成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3095.77亿元,同比增长27.4%,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完成邮政业务总量822.56亿元,增长41.0%,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8个百分点;完成通信业务总量2273.21亿元,增长23.1%,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4个百分点。
移动用户加速升级换代,快递业务持续高速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共完成快递业务33.45亿件,增长48.5%;实现快递业务收入426.83亿元,增长34%。全省4G用户达3887.70万户,比6月末净增829.20万户,4G用户覆盖率达到25.8%,比6月末提高5.8个百分点,3G和4G用户数量合计占比达57.8%。移动互联网总用户达10847万户,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同比激增87.6%。
附注:
1.指标解释
客(货)运量:指一定时期内通过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货物)数量。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作为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型,均按实际重量统计。计量单位为人(吨)。
旅客周转量:指报告期内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计量单位为人(吨)公里。计算公式为:
旅客(货物)周转量=∑〔每批旅客(货物)人(吨)数×该旅客(货物)的运送距离〕
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吞吐量和外贸吞吐量。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计量单位为吨。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计量单位为TEU。各种尺寸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自然箱数换算为TEU的比例为:45英尺箱1:2.25;40英尺箱1:2;20英尺箱1:1;“其它”箱型无论尺寸大小,暂按一个自然箱折合为一个20英尺标准箱计算。
邮电业务总量:指以货币表现的邮电企业为用户和社会传递信息和提供其他邮电服务的总量。包括电信业务总量和邮政业务总量。电信方面主要有电话用户年均户数、固定话音业务总量、固定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总量、固定增值及其他业务总量、移动话音业务总量、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总量、移动增值及其他业务总量等,邮政方面主要有函件、汇票、包裹、快递、邮票发行、报纸杂志发行量等,计算方法是各类业务量分别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加总后再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收入、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设备的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求得。计量单位为元。计算公式为:
邮电业务总量=邮政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总量=∑(各类邮电业务量×不变单价)+出租代维及其他业务收入
2.统计范围
旅客(货物)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完成的旅客(货物)运输量。
港口:定期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港口,即统计标准为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沿海港口和200万吨以上的内河港口。规模以上港口具体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划定。
邮电:辖区内全社会所有从事电信运营企业和邮政企业,以及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
3.调查方法
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
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以及广州、湛江、汕头、深圳等重点联系港口企业。
邮电:电信业数据来源于省通信管理局以及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运营企业,邮政业数据来源于省邮政管理局以及省邮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