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东莞命案嫌犯无罪释放 真凶仍待归案

10.10.2015  09:38

77岁的方锦城苦心守护着这个家。

真凶仍待归案 沙田命案被害人家庭的不幸境遇呼唤更多的救助举措

援助热线

生命中有许多不堪承受之重,对于他们而言,每一丝温暖都那么宝贵,每一分援助,都让人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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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追踪

2001年9月,发生在东莞沙田的一起命案,一人死亡,三人重伤,破碎了两个家庭。在被关押1943天后,杀人嫌犯陈传钧于8月17日无罪获释。

在14年前的这起命案中,方锦城的儿子死亡,儿媳和两个年幼的孙女受重伤。随后这个破碎的家庭连遭变故,老伴被撞身亡,孙子被撞伤;儿媳改嫁,七旬老人靠卖菜养大三个孙孩。

如今三个孙孩已长成少年。脑部曾受重伤的姐姐方丹红本该今年9月上中专,但由于爷爷老迈,她只能打工挣钱供弟弟上高中;妹妹在命案中左眼受伤几近失明,还在上学。

14年过去了,这个刑事被害人家庭希望能早日找到真凶。近日,广东省高院向他们发放了一笔司法救助金。

嫌疑人无罪获释

2001年9月27日清晨,东莞沙田崇兴商店老板方允崇和妻子以及两个女儿被发现倒在血泊中。方允崇抢救无效死亡,妻女三人重伤。受伤的两个女儿一个三岁,一个七个月大。

案发后在现场出现过的陈传钧被警方认为有重大嫌疑,但他在案发后失踪。直到2010年4月,东莞警方展开清网行动,在福建省龙岩市一间食杂店将其抓获。

2011年12月,东莞中院一审判处陈传钧死刑;2013年9月,广东省高院发回重审;2014年4月,东莞中院二审改判其死缓。陈传钧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7月28日,广东省高院终审,因关键证据的缺失,法官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宣判其无罪。8月17日,陈传钧获释。

半年内方家连遭变故

被害人方允崇的老家在揭阳市惠来县东陇村。那里生活着他年迈的父亲方锦城。

方允崇是方锦城的二儿子,十分孝敬父母,是家中的顶梁柱。案发前,他和妻子方清花在东莞沙田开了好几年士多。

意外的凶案来临时,这家人的支柱没了。

在东陇村一村路口的小吃店,提起方锦城,不少村民都很感慨。中午时分,方锦城家里没人。一层的平房,门前还搭着一个棚子,铁门锁着。

“老人应该是去卖菜了,他每天半夜去批发市场进菜,然后骑三轮车去卖,挣点钱。”周边的村民说。一个小时后,一名满头大汗、脸色黝黑的老人回来了。

方锦城的妹妹、70多岁的方如香也来了。说起这个老哥哥,她不时落泪:“他其实不是我亲哥,他从小就没爹没娘,是我父母收养了他。他很小就出来种田,没读过书,所以外面的话他不会说,也听不懂。”

2001年9月,凶案发生后,二儿子死了,儿媳和两个孙女都受了重伤,只有当时两岁的孙子躲过了一劫。方锦城和老伴方秀珠赶到东莞,悉心照料她们。

2002年1月,春节临近,方秀珠带着孙子,准备坐车回老家。“就在沙田路路口等车时,她被撞死了,孙子也被撞飞了,凶手撞人后逃跑了。”方如香说,听到噩耗后,她赶到东莞,千方百计联系上撞人的司机,“我跟他说,你摸摸自己的良心”,最终司机赔了3万元。

半年内,一家两人死亡,三人重伤,还有一个孙子因交通事故而擦伤。2002年年底,拖着受伤的身体,他们回到了东陇村。

真凶是谁成一家心结

8月17日,方锦城接到法院通知,去东莞牛山看守所听取了该起凶案的终审判决。

凶案过去14年了,嫌疑人无罪获释,杀人凶手到底是谁?真凶在哪里?方锦城说,这些他已经想都不愿意再想了。

他们这一家

妈妈改嫁 爷爷抚养三个孙孩

方锦城的大儿子一家,现在在深圳打工,只有过年时才会回老家;三儿子还在东莞卖早点,好几年他都没回家。两家人的生活都艰难。回到老家后,生活的重担压在了方锦城身上,全靠他卖菜挣钱。

女儿方少华和她的丈夫方文盼在哥哥、母亲相继去世后,从东莞沙田回到了老家,夫妻俩一边打工,一边照顾父亲一家。

身上的伤痛逐渐恢复后,方清花出外打工。回家五年后,她改嫁了,把三个孩子全留给了爷爷。

今年17岁的方丹红是方清花的大女儿,她还依稀记得妈妈离家时的情景,那时她9岁,弟弟7岁,妹妹才5岁。长大后,方丹红和弟弟、妹妹再也不愿意提起方清花。记者汪万里图/卢政

被撞受伤 老人不愿去医院花钱

两个人的丧葬费和四个人的治疗费,拖垮了这个家。在方清花改嫁后,这个家一贫如洗。

方锦城卖菜,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挣几十块,生意差一天挣十几块。就这样干了10多年,如今方锦城77岁了,双眼红肿得可怕,这种慢性炎症影响了他的视力。

两年前,方锦城骑三轮车去卖菜,被摩托车撞倒。他视力不好,腿脚不便,别人撞了他,他看不清是谁,也追不上。出事后,他头破血流地回家。

女儿劝他去医院,方锦城倔强地说不去,钱不能乱花。最后头上的伤口越发严重,他才去医院缝针。伤好一点,他又去卖菜了,风雨无阻。

放弃读书梦 姐姐打工挣钱供弟弟上学

爷爷的辛苦和家里的困境,三个孩子都牢记在心里,加倍努力地学习。

因为小时候受重伤,脑袋里残留的淤血会让方丹红不时头痛。她读书晚了两年,和弟弟方冬钿同一年级。而比他们低一年级的妹妹方丹霞,14年前被砸伤后,左眼视力几近失明。

今年6月,方丹红和方冬钿都参加了中考,方冬钿的成绩比录取线高出50分,考入了惠来县慈云实验中学;方丹红考了470分,能上中专。

方丹红跟爷爷说了好几遍,她想读书。填志愿时,方如香劝她:“弟弟读书要好多钱,你得出来打工挣钱。”方丹红不得不去面包店打工。

思索

盼更完善的救助方式

方锦城和三个孙孩的境遇,是一些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的缩影。他们失去亲人,失去 经济 来源,也无法得到赔偿。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助理、研究室主任段体操在去年曾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款无法执行、兑现的现象十分普遍。”

广东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效栋表示,并未听过东莞有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记者翻查2008年的媒体报道显示,当年7月30日,东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作为试点城市,东莞有望在年内制定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具体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施行。”7年过去了,这个方案如今再无人提起。

近日,东莞中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我们当时是建议完善国家救助制度”。

司法救助仍在推进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的通报显示,从2013年起,该院创新“刑事被害人救助模式”,对于某些确实无法实现赔偿但被害人又存在严重困难的案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一年半内发放救助金19万余元。

“东莞市实施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尽管没有施行,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特别困难的群众,司法救助仍在推进。

广东省高院在宣判陈传钧无罪释放的同时,特地为方清花、方丹红、方丹霞等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5万元。

虽然这笔钱杯水车薪,却能缓解方锦城和三个孙孩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