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低劣谎言说了28年 十多个人先后被骗
曾因诈骗罪获刑的无业游民赖某良(男,现年62岁,江西省定南县人),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以“解冻中华民族资产”为诱饵,多年持续骗取他人钱财60余万元。
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昨日依法审结此案,被告人赖某良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本案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629270元,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追缴。
10多年诈骗60余万元
据当地法院审理查明,1986年5月份开始,赖某良对他人谎称国民党曾遗留下大量财宝在全国36个山上,每个山上都有一个国民党的特务头子在那里掌管财宝即“民族资产”。只需找到掌宝人洽谈,将“民族资产”拿到北京“中华民族资产解冻”的总部即“大业总部”备案并上缴国家,资产公开后根据中央文件、国家规定,按照贡献,和平县将获得3000万元的奖励,由参与人员论功行赏。
直到1997年,赖某良为获得黄某相、巫某桂等人的信任,谎称已经找到一位“掌宝人”向玉玲老太太,并将向老太掌管的资产拿到北京登记备案。黄某相、巫某桂等人信以为真,并于2002年前后,开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不定期汇款给赖某良做支持“中华民族资产解冻”事业的活动经费。2013年12月,赖某良又谎称中山纪念堂要设立分堂,只需拿钱给他去活动,分堂便可设立在和平县。黄某相等人对此事同样深信不疑,纷纷给予赞助。
在2002年至2014年期间,为了支持“解冻中华民族资产”大事业和建立中山纪念堂分堂,黄某相、巫某桂等十多人先后向赖某良汇款220笔合计人民币629270元。
去年9月26日,和平县公安机关将赖某良抓获归案,但赖某良已将骗得的钱财挥霍一空。
重判十四年六个月
和平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某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案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629270元,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追缴。
据办案法官介绍,被告人赖某良好逸恶劳、贪图不劳而获之财,一朝得手后屡犯、再犯,诈骗他人长达10余年,骗取金钱数额达60余万元,并将骗得的钱财挥霍一空,社会影响恶劣。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雷江辉、黄群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