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技术人员可离岗3年去创业

04.04.2016  11:29

    (记者 张玉琴) 近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高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3年进行创业,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并享有参评职称等权利。此外,还将全面推进高校学分制管理改革,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意见》亮点

    离岗最多不超过6年

    ●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并签订合同,可离岗从事创业工作。

    ●离岗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权利。

    ●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抓紧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内部人事管理办法。

    大学生可休学创业

    ●搭建高校创业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业创新园、创业创新模拟实验室、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实践平台。

    ●鼓励高校成立创业创新俱乐部,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等人士兼任创业创新导师,推行大学生创业校·企双导师制,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培训和辅导。

    ●全面推进高校学分制管理改革,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