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 伽师县和兵团第三师2014年发展资金 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2015年4月15日公告)

15.04.2015  17: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并按照《审计署关于印发开展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投发〔2010〕167号)的要求,2014年7月至9月,广东省审计厅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对口援建市审计局,采取对口援建市审计局为主,受援地审计局为辅,双方组成联合审计组的形式,共派出4个审计组,23名审计人员,对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截至2014年9月底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援疆项目投资总体情况。

根据《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两县和兵团农三师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广东省2014年对口援疆项目投资计划,2014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资金共135858万元(其中计划安排疏附县36300万元、伽师县43052万元、兵团第三师50400万元、地区统筹资金6106万元),安排援疆项目共58个,涉及城乡住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教育、卫生、劳动就业)、产业发展、基层阵地、培养培训、智力支持等7大类,全部为“交支票”项目,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由受援地负责。

(二)援疆资金筹集和拨付情况。

截至2014年9月底,广东省135858万元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其中省级财政统筹资金72647万元、广州市安排36300万元、佛山市安排13950万元、东莞市安排12961万元;58个援疆项目年度累计完成投资76038万元,完成进度56.0%,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64212万元,完成进度47.3%。

(三)2013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2013年援疆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各对口援建市前方工作队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加强了项目计划及审批管理,严格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收回滞留在项目实施单位的援疆结余资金及利息,按规定加快办理了已完工项目的验收手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项目按要求完成计划建设内容。

二、审计评价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前方指挥部、各对口援建市前方工作队等相关单位能较好地落实国家和省的援疆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谋划,积极探索援疆工作新思路。结合受援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援疆总体规划要求,我省援疆工作着力于推进民生项目建设、产业援疆和智力援疆,为改善当地民生、实现区域经济较快发展提供了帮助。

我省对口援建相关单位建立了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项目和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实施了援建项目管理责任制;援建项目基本能执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各项援建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援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及资金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一些问题及时得到了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个别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

2012年7月,广州市对口援建的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BT项目)在合同内容外新增发电站泄洪渠改道工程810.92万元,疏附县项目代建中心未经招投标就直接委托给原施工单位实施。

对上述问题,广州市前方工作队表示将会同疏附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部分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是广州市援建的疏附县新城区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等35个子项目中,有2个子项目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有30个子项目未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有32个子项目未编制概算;有1个项目未编制预算。二是广州市援建的疏附县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及技术推广示范等4个非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未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三是广州市援建的疏附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项目,截至2014年6月末项目已开工建设,但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对上述问题,广州市前方工作队表示将会同疏附县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完善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各项内容。

(三)个别项目设计变更多计造价123.79万元。

2013年3月至10月,广州市援建的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第一、二、三标段变更增加水泥沙砾稳定层的工程量分别为30329M2、12660M2、7055.04M2,综合单价分别为42.05元/M2、85.80元/M2、45.02元/M2。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新疆估价表(2001)》及投标费率进行计算,综合单价应为28.80元/M2,上述设计变更多计造价123.79万元。

对上述问题,疏附县项目代建中心表示将根据最终的审计结算价尽快签订补充协议。广州市前方工作队表示将会同疏附县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变更环节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四)部分援疆项目超计划投资。

截至2014年6月底,2011-2013年佛山市援建的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等2个项目,由于增加实施内容等原因,超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880万元。

对上述问题,伽师县代建中心正申请调整项目投资计划。

(五)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62.68万元。

伽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于2013年7月验收合格,截至2014年6月底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该工程经业主初步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为905.86万元,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724.69万元,但伽师县代建中心已支付工程进度款787.37万元,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62.68万元。

对上述问题,伽师县代建中心正在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并将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款。

(六)个别工程未按图施工。

佛山市援建的伽师县职业教育园区项目于2013年8月办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经现场勘查发现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一是宿舍楼、食堂、实训楼等工程未按施工设计图要求实施水泥砂浆踢脚线、女儿墙内侧保温层、压顶水泥砂浆抹面、采暖伸缩器等内容,浴室、实训楼和教学楼卫生间墙面未做防水砂浆;二是3栋宿舍楼共安装了504樘夹板空心门(M1),与设计要求的实心镶板门不符。

对上述问题,伽师县代建中心已着手进行整改。

(七)个别工程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011年6月,佛山市援建的伽师县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通过初步设计批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共建13栋建筑物,概算总投资12000万元。2012年9月,经伽师县援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整建设规模为11栋主体建筑及附属设施、教学基本设备预算总价约17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底,该项目办理了概算总投资调整为17000万元的审批手续,但实际建设内容比初步设计批复少1栋教学楼和1栋实训楼,总建筑面积减少约0.7万平方米的情况,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上述问题,伽师县代建中心正按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八)部分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工作。

2011年至2013年东莞市援建兵团第三师项目中有50项已基本完工,至2014年7月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18项,其余32项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影响工程交付使用和资产移交。

对上述问题,东莞市前方工作队增派了2名专职干部充实到项目组,加大了对以往年度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及档案移交等方面的督查力度,推进相关单位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九)部分援疆资金没有及时拨付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至2014年7月底,2011至2013年度援疆项目到位资金仍有11618.60万元结存在东莞市前方工作队援疆资金专户和第三师财务局账户,未及时使用,未能充分发挥援疆资金效益。

对上述问题,东莞市前方工作队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14年底,已拨出往年项目资金3734.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