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7.03.2016  17:34

粤教继函〔201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6号),教育部拟开展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跨年度递进式培训、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和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等四个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我省实际,经请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意见,我省2016年组织申报 “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方式,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为期一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其中线上研修不少于80学时,线下研修不少于40学时。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示范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创新教师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建立基于网络的区域与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推进教师培训常态化。

二、申报要求

1.各地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区县遴选推荐工作。申报区县应将本项目列入县级培训规划,要足额安排线下研修经费。依据项目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我省各地市以自愿原则组织申报,每市申报的县(区)数不超过1个。

2. 我省将参照教育部评审建议标准,择优推荐1个教师培训改革积极性高、具有相应工作基础的区县报至教育部参与教育部的评审,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项目区县(2016年全国将新增8个项目区县)。省遴选推荐项目区县时要重点审核申报区县的培训者队伍、培训模式创新、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和经费支持力度等。

3.培训对象为项目区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项目区县要遴选参训积极性高且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作为项目校(项目校教师全员参训)。每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训人数为1500人左右,原则上幼儿园教师不少于20%。2016年9月前完成区县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2016年9月-2017年8月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

  4.教育部对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给予经费资助,标准为3元/人/学时,包括区县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和参训学员线上研修经费。校园长培训经费、校级培训者培训经费和学员线下研修经费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省“强师工程”奖补资金和本级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解决。

三、其他说明

1. 请各地市教育局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3份),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到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书。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邵毅、秦玲;联系电话:020-37627067、37627305;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2. 由于2016年“强师工程”省级专项资金已安排,根据教育部和国培项目办有关要求,2016年我省暂停新增跨年度递进式国培项目申报,自2017年开始按国培指南设计项目,省部联动开展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申报遴选,具体通知另文印发。

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机构申报由具备“国培计划”申报资质的培训机构自行向“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材料。有关项目工作事宜及下载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项目管理系统( http://guopei.ncet.edu.cn/ )查询。

附件下载处:

1. “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指南.doc

2. “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区县申报书.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