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外函〔2015〕11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4〕5072号),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继续联合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宣传、选派、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委属高等学校)选派、资助100名优秀教师赴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访学研修。
二、 选拔对象及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选拔对象
应符合2015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2)。
三、 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提供。
四、受理申请
请各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于4月6-20日期间登录网址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达指定地址(报送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办公楼510室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材料清单、网上报名指南详见附件3、附件4。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按时统一提交网上资料和纸质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陈先哲,020-85213353,13826446223;省教育厅交流处:周柳余,020-37627706。
附件: 1. 留金法[2014]5072号.pdf
2.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doc
3. 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4. 2015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