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2019年国庆节放假通知》,国庆假期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为做好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生安全教育
在放假前,各学院要积极排查隐患,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和微信等媒体,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重点做好以下安全教育和管理:
1.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不寻衅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
2.学生宿舍楼栋内区域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存放各类电动车电池和将电动车电池拿到宿舍充电。
3.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禁止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烤箱等违禁违规电器,不购买“三无”电器产品;禁止存放和使用各类管制刀具;禁止使用和存放各类明火器具。外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
4.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主动预防溺水事故。
5.对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活动,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6.假期期间,请不要在晚上或人员稀少的时候去校园内位置偏远、僻静的地方游玩、散步。在学生宿舍、图书馆、课室、饭堂、运动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人多拥挤的地方,不要在走路的时候玩手机,防止被盗、被抢。
7.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兼职上当受骗;远离网络借贷,预防网络诈骗。
8.如遇突发事情要第一时间和家长、辅导员取得联系。
二、明确假期学生去向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假期安排留校学生干部、学生党员配合老师做好宿舍巡查等工作。对假期结束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督促学生返校。
三、严格学生请假制度
各学院要严格规范和执行假期前后学生请销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
各学院要做好辅导员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落实值班责任,值班老师要求在校园内。要做好学院假期安全工作预案,掌握学生动态,出现紧急情况,学院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并同时上报学校。
五、做好有关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12:00前将《国庆假期值班安排》(附件1)和《国庆假期学生去向信息采集表》(附件2),10月7日(星期一)晚9:00前报送《未返校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到指定邮箱。其中,《国庆假期值班安排》和本科生《国庆假期学生去向信息采集表》《未返校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工部,研究生《国庆假期学生去向信息采集表》《未返校学生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研工部。
联系人及电话:学工部 周志荣 85280084,研工部 孙 华 85280189;学工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研工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