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召开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

11.05.2016  11:23

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16〕55号)要求,按照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部署,学校于5月6日下午在霞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组织召开了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副校长刘东超主持,校长叶春海、各单位(部门)和后勤实体、校有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蔡鹰介绍了《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并对此次国有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法、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讲解。

刘东超代表学校对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识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 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的文件及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履职,保质完成任务。各单位(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是国有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职,精心组织,把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抓紧、抓实;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要积极谋划、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工作方案,充分为各二级单位(部门)提供指导服务;各工作小组组长要肩负起责任、主动作为、认真核查;全校要通力合作,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确实做到帐表、帐帐、帐卡、账实相符,保质完成任务。三要把握节点,按时上报材料。各二级单位要准时上报自查材料上报学校,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叶春海指出,国有资产是学校履行办学职能、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加强资产清查和管理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要求,也是衡量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关系到资产使用效益和办学效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工作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保证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