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阶段性工作

28.12.2016  18:33

日前,我校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阶段性任务。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以及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全面摸清“家底”,进一步强化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16年4月11日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决定成立“华南师范大学2016 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资产管理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

资产清查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制订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 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师范大学2016 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和通知,并于2016年6月14日,在我校石牌校区举行了2016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廖江南主持,校党委副书记黄兆团做工作动员,全面启动我校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我校事业类资产,包括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货币资金、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进行了全面清查。

清查工作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和动员了全校各单位负责人、分管资产的领导、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保管人全员参与本次资产清查。在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指导下,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大力支持下,各单位资产清查人员全力配合,历时四个月的艰苦奋战,全面盘点核对了自1933年建校以来至2015年仍在账的几十年来的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57159项,全面摸清了家底。7月初,学校决定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对本次资产清查实施专项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8月30日,我校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清查工作要求,完成资产清查数据上报,并提交了《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9月18日,广东省教育厅委派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校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程序性审计。资产清查办公室启动临时协调会,按照审计要求提供相关系列材料,顺利通过该事务所对我校的资产清查的程序性审计。

学校对这次资产清查所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9月上旬校长办公会议专门就资产清查结果情况进行了审议,并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逐项整改,具备条件的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在教职工离校手续中增加学校资产清退方面规定。

结合本次清查工作发现的部分待整改问题,资产管理处与财务处正在进一步协调落实整改、商讨解决方案。

作者/通讯员:汪锡鑫 | 来源:资产管理处 | 编辑: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