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目标: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昨日“出炉”。省政府公布《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比国务院制定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间表提前了两年。据悉,广东201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23898元和7890元。
《意见》提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四大目标,提出了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等五大重点工作共27项改革任务。自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以来,广东方案历时近两年终于酝酿出台,标志着全省收入分配改革全面展开、加速推进。在具体分项上,结合广东实际制定了改革方案,也有不少原则性的贯彻意见仍需各部门细化落实。
焦点1
公务员“下属工资可比领导高”
《意见》称,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建立工资收入与个人职务、级别、工作任职年限合理挂钩,并与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相适应的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定期调整制度。
职务与职级有什么区别?职务是指职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如县长。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不想当官的公务员不是好公务员,不想当大官的领导不是好领导”,这条唯一的公务员发展道路将走到岔路口。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院长涂成林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实际为公务员群体提供了两个发展方向,是公务员除了“升官”可以加薪,在一个岗位上做专做精也可以提升薪酬。
他表示,一个工作了多年的科员也可以比一个工作不久的厅长工资高。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下,一部分人晋升,一部分人“练级”,有利于打造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更专业、长久的服务,而不是换来换去都是新手。
该项制度怎么推行?涂成林认为,公正、完善的职级评价体系很重要,用什么指标什么方法评职级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还要破除“官本位”的意识。据了解,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佛山南海区已于2013年底开始着手进行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焦点2
“十二五”期间省企上交20%利润
《意见》提出,要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十二五”期间省属企业利润收入上交比例提高至20%,2020年提高至30%。而在2014年,广东省属国有企业利润收缴比例刚刚从10%提高到15%。
同时,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将借鉴公务员招考办法,切实做到机会公平、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省委党校经济学教授陈鸿宇表示,在这方面,事业单位比国有企业走得更早一点,已经有一个范围比较大的联考,但也没有像公务员一样有国考、省考这么大的规模。“要学习公务员的考录办法,企事业单位都应走这条道路,才是公开公正。”同时,对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实行限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对此,陈鸿宇表示,近年来,国企高管和一般职工的分配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引发了社会不满。“《意见》的规定相当具体,这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分配中,更多地向一线、基层群众倾斜,使他们能够分享到企业发展的红利,这个方向是对的。”
焦点3
小额担保贷款门槛降低
为鼓励自主创业,《意见》提出“取消对就业困难群体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要求”。这句话里有几个关键字,“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反担保”。
2008年8月,国家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新增列入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这使就业困难人员有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在贷款活动中,即担保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向其作出担保,如果贷款人没有按时还款,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
但对于就业困难群体而言,本身经济条件较差,难以拿出财产提供担保,反担保政策为其申请贷款划出一道无形的障碍。取消反担保意味着就业困难群体不用对担保人作出担保,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
不过该政策仅限于申请用于创业的贷款。
四大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包括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有效规范隐性收入等。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46%。
教育
◎推行户籍与学籍相分离的管理办法,努力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
◎鼓励公办学位供给不足的地方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
养老
◎巩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定出台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方案。
◎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不同地区和人群间不合理的待遇差距。
医疗
◎“十二五”期末,居民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至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至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且不低于20万元。
◎职工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8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左右,且不低于30万元。
◎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住房
◎到2017年,全省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100万套以上,保障人员达到400万人。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实现“住有所居”。
公务员收入
◎建立省市县联动工资“托低”机制,稳步提高欠发达地区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合理平衡省内区域间工资收入差距。
统筹:南都记者 黄怡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黄怡 见习记者 陈燕 实习生 吴佳妤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