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的公示

11.10.2017  23:53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委对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有关部署,经过县级自评、市级复评、省级抽查,对照国家卫计委《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按照“考核等次为优秀、得分高优先、每个地市名额不超过一个、同级别示范区不重复推荐、无一票否决情形”等五项原则,经委党组会讨论同意,拟推荐广州越秀区、江门新会区、佛山市顺德区、深圳市龙岗区等4个县(市、区)为国家级示范区;拟推荐广州市花都区、珠海市斗门区、河源市龙川县、清远市连州市、韶关市南雄市、江门市鹤山市、揭阳市揭西县、茂名市信宜市、深圳市罗湖区、梅州市大埔县等10个县(市、区)为省级示范区。
      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共7天)。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聂辉,联系电话:020-83134353,传真:020-83134383。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