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粤将用5年完成农村地籍调查

09.01.2015  14:35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 通讯员/祝桂峰)笔者1月8日从省国土资源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地籍调查,开展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零星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兼顾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补充调查,该厅结合实际,于日前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结合已确权登记、发证档案等资料,利用5年时间,采用航空遥感、数字化测量、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完成全省农村地区不小于1:2000比例尺数字地籍调查。建立图属一致、城乡一体的市、县级地籍数据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地籍数据库标准汇交成果,建设省、市、县三级地籍数据库;建立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长效机制,以土地登记为切入点,动态更新农村地籍调查成果资料,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实性。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土资发〔2014〕101号文有关规定,土地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村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土地权属调查、农房调查、地籍测量、地籍数据库与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成果资料整理与归档、成果更新等工作。

  《方案》强调,市、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本辖区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实施,落实业务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并配合规划、住建部门做好农房调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民政、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规划、住建、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协助提供行政界线、农地、林地、海域、房屋、水利、道路、旅游设施等涉及权属调查的相关资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协助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权属调查指界等工作。

  据悉,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将于2019年12月结束。通过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夯实农村地籍管理基础,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推动建立现代地籍管理和土地产权管理制度,严格土地资产管理,有效保障土地权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奠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坚实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