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审结案近三千高效源自“我热爱”
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法庭副庭长刘靖:
九年审结案近三千高效源自“我热爱”
来源:南方日报
不能小看任何“小案”,是刘靖坚守的工作态度。
小时候每个人都有梦想,有人想做科学家,有人想做教师,当然,有人会想做法官。刘靖就是那个做法官梦的人。
为了这个法官梦,他在大学二年级时从管理专业转到了法学专业;为了这个法官梦,他从教师岗位走上了法官的岗位,而且一做就是十年。如今,他的法官梦更是越走越清晰。
本期最美法官,走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法庭副庭长刘靖,来感受一名青年法官如何扎根基层,将公平正义一步一步落到实处。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彭勇
A.办案能力强
5年审结2200件民事案件 日均审案2件
初到花山法庭,刘靖所在的花山法庭庭长卢永良就称赞道:“刘靖的工作特点就是‘三高三少’,工作效率高加班少、案件调撤率高上诉少、结案数高,发改案件少。”
在花都法院,刘靖办案又快又好在辖区内是远近闻名的。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里,他共审结了民事案件2200件,平均每天审案2件;每件案件的平均审结天数为56天。
其实并不是每件案件都那么简单,但刘靖时时提醒自己,“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他的工作理念是:公平正义必定是最重要的,但效率和公正对每个当事人同样重要。对待当事人的合理要求,他的办案原则是:“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在这五年里,他没有经历一宗案件当事人的投诉、案件上诉率低、发改率低成了他在其他法官眼中的标志性特征。
2010年夏秋之交,连日的暴雨让广州出现较为严重的内涝。暴雨过后,留下一批“水浸街”案件和纠纷。
在花都区新华街某村的商铺门前,由于整街马路被积水淹没,街道两旁囤积的一些商铺货物受到影响。当年9月4日,被告钟某驾驶货车进入该路段,在被村治保队员阻止前进的情况下依然向前行驶,车辆进入深水区后造成积水的波浪,将路旁的货物打湿。原告在此经营的某粮油店因此受损严重,后将钟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双方就责任分担问题争议很大。刘靖审理此案后认为,事件的发生、损失的由来既是“天灾”,也是“人祸”。突降大暴雨,当地排水系统不给力,导致公共道路积水增多,一度有即将淹至商家门槛的威胁;如果没有车辆等强外力的经过,道路积水是否会淹没过线,导致沿线商家的损失还未可而知,该案不能只看表象就案判案,而是要考虑每个公民行为的过错程度以及其对整个公民价值观的社会影响。
刘靖认为,钟某驾车早上来到涉案地点,见到深水、见到治安队员拦阻但执意通行,间接导致了损失;但另一方面,从原告提供的相片可侧面反映出涉案路段积水情况本已十分严重,尽管原告已采取了一定的防水设置,但按水流一般规律仍不能判定如果被告不经过该地商铺是否依然会进水;另外被告驾车行驶的道路属于公共道路,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禁止行驶前所有车辆均有权行驶;本案中治安员虽作出阻拦,但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阻拦行为并未有强制性,被告在经其提醒后仍旧通行并未违法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公民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告在有治安员提醒的情况下仍执意驾车向前行驶,虽有避免自身车辆遇险的考虑,但并未顾及在这种不利的自然条件下其行为对于其他民众的影响,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中提倡的公序良俗。因此,被告的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过错程度较低。依照被告的过错程度酌定其应承担原告损失的20%。
此案上诉到广州市中院,不久便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当年水浸街的系列商户因此受到了触动,均按照该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比例与涉案公司进行了调解。一件小小的案件能够影响和改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让大家能够明白邻里相互尊重和照顾公序良俗。刘靖觉得,这就是一名人民法官最大的价值体现。
B.调解水平高
审理案件调撤率达87% 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婚姻家庭纠纷是基层法庭经常要处理的一类案件,刘靖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宗离婚案:原告是一名家庭主妇,闹离婚的过程中,丈夫为了回避家庭,远赴吉林工作,并停付了小孩的抚养费。第一次庭审中,男方缺席,女方则情绪激动。刘靖主持庭审时发现,原告身体非常虚弱,而随她前来的孩子更是面黄肌瘦。原来,被告停付的抚养费就是这两母子唯一的生活来源,原告因此连吃饭都成问题,小孩也因此无法上学。了解到情况后,刘靖将五百元钱塞给了小孩,并且通过十几次的电话沟通,终于让被告从遥远的吉林赶回花都参加案件的调解。最终,通过刘靖十多次的调解工作,被告与原告达成了一致,被告不仅答应以后按月支付抚养费,而且补足了之前所欠下的几个月抚养费。原告满意而归,热泪盈眶地向刘靖表示了感谢。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刘靖认为,当纠纷发生时,法官最重要的是倾注对百姓的真情和耐心,努力做到定纷止争。另一件让刘靖印象深刻的案件,让他深感到调解的重要性:在一起貌似普通的离婚案件中,居然有被告(男方)向原告(女方)投毒的背景,如果法庭判决离婚,虽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也有可能激化双方的矛盾。刘靖一面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一面组织四名陪审员进行细致调解。
经法庭耐心调解,被告道出了他当初投毒的动机:因怀疑老婆网上交友有外遇,在一次争吵后他为保持威慑,便想在茶水中倒入农药吓阻对方。幸运的是,其妻在喝茶之初就发现茶水有问题,并及时质问被告和拨打110报警,最后由120及时收治,避免了一场大祸临头。被告投毒属于刑事案件,但离婚诉讼时属于监视居住状态。刘靖调查了解到,被告在案发初期一直处于收监受审状态,后原告在公安机关询问其意见时主动表示了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公安机关遂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处理。从这一事实,刘靖看到了原告的善良和对家庭的不舍。最后经过反复调解,终于促成双方互相谅解,协议离婚。
总结起他的调解经,刘靖颇有心得,其中“第一时间”调解法和“三解”调解法最为简单实用。“第一时间”调解法是指收案第一时间过滤送达调解、开庭前第一时间推庭前调解、判前第一时间分开最后调解;“三解”调解法即指“解疑虑”“解纠纷”“解心结”,通过三个层次的调解工作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推心置腹的调解,从而产生信任,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对待调解,刘靖常说:“只要有1%的希望,我们就要付出100%的努力。”
刘靖的调解努力在这五年里结出了累累硕果,他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达到了87%,连续五年位居全院第一;他连续五年被所在的花都法院评为“调解标兵”,之后更是凭借优秀的办案质量和高效的调撤效率获得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政法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个人”等荣誉。
审判之余,刘靖还热衷于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曾经5次在全国学术研讨会上荣获省市级奖项的他聊起他多条被《法庭》《穗府信息》等省市级刊物采用的信息起来也是头头是道;去年撰写的司法建议获得全市优秀后、今年又及时将写作心得与身边同事进行分享。作为法官,刘靖认为他的职业就和医生一样,都是在用自己的所学所长去挽救人、帮助人;而审判之余的这些调研成果无疑就成为了能够治病救人的好药方。
■人物对话
刘靖:
工作给我带来快乐
扎根在基层派出法庭10年,面对诸多民生纠纷和民间矛盾,会不会感觉工作有些琐碎呢?对此,刘靖认为,扎根基层最接“地气”,让他总结了自己的“三民主义”:做法官要“怀爱民之心、办惠民之事、练为民之功”。办案过程中,刘靖说自己非常喜欢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他觉得当事人不仅是工作对象,同时也是学习对象,可以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向他们吸收“营养”,校正自己的办案思路、丰富自己的社会经验。
“在基层人民法庭,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也没有许多复杂的新型案件,多数是一些关乎民生的‘小’案件,但在我看来,案件不能用大小来衡量:很多当事人一生可能就只打一次官司,并且是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才会来法院打官司。”刘靖告诉记者,不能小看任何“小案”,如果处理不当,影响的可能是这位当事人一辈子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判断。往大里说也会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
从2007年3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至今,刘靖已经审结了超过2800起民事案件,平均一天差不多办结两宗案件。面对这样高强调的工作量,刘靖有自己保持工作热情的秘诀。
“简单说就是:工作给我带来快乐。”刘靖说,当他看到一批批当事人调解成功,案结事了,他觉得当事人的幸福就是他的快乐;当他提出的一项项司法建议被有关机关单位采纳并得到重视、一篇篇论文逐级选送至国家,并获得奖项,他觉得无比快乐。“过完一个个小长假,赶回单位上班时,我会觉得社会需要我,我为此感到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