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奋战 保平安”重点攻坚专项行动、广东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及澳门回归2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安排,学校定于十二月中下旬开展全校性综合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与校园治安防范。为做好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检查方式:各单位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再由校综治办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和走访。
(二)时间安排:校综治办开展现场检查和走访,时间为12月16—12月25日,各单位自查在此之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对自查和校综治办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自查报告请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下午下班前 报校综治办 (行政办公大楼 104-2 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 、综合安全检查分组及检查范围
(一)保卫处牵头,由保卫处各科人员组成,分组到各单位开展综合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政保、风险隐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
(二)资产管理处牵头,由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派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
(三)后勤处(基建办)牵头,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派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电气安全和校内建设工程等检查。
(四)学生工作处牵头,由保卫处、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综合安全工作。
(五)校工会牵头,由校工会、保卫处、社区民警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附属小学、幼儿园综合安全工作。
(六)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牵头,由保卫处、后勤处、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单位派人员组成一个检查组,重点检查资产总公司下属各单位的综合安全、生产安全工作。
三、自查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帐,作为治安综合治理评比的重要内容。自查结果按综治办要求时间报送(每次自查可直接填写安全生产自查表,见附件。如还有自查表以外内容的安全隐患其它问题,请书面报送保卫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联系人:伍老师 王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5280109
华南农业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