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5]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09]82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主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特别是去年教师节前夕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内容,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旨在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2013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2014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座谈会上提出,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既是对广大教师的厚爱和殷切希望,同时也为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确立了标杆,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地各学校要把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师德教育月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广泛开展以“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在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中,要积极开展以“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为主题的讨论、演讲、讲座、晚会和征文、摄影、书画等活动。要采取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大力宣传“四有”好教师的价值理念和师德规范,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结合实际,将“四有”好教师内化为教师具体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在教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引导广大教师正其语、美其行、修其身,做模范之师。
(三)大力开展优秀教师表彰活动 。今年教师节,我省将对全省教育系统的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各地各校要以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为契机,评选表彰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潜心育人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校报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和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努力践行师德规范,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组织开展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宣讲活动 。为弘扬正气,树立楷模,今年教育部开展了全国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并开展乡村特岗教师巡回报告团宣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各地各校要选树新时期师德先进的新典型,通过组织报告会、讨论会、演讲会等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向“师德楷模”和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学习活动,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引导广大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
( 五) 继续组织开展师德征文活动。 去年组织开展的“立德树人,立教圆梦”师德征文活动,各地各校广泛宣传,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征文组委会收到投稿1万多篇。经专家评审,评出获奖文章360篇。为深入推动我省师德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 “ 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 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活动。征文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发动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并组织好对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创新师德教育形式 。要充分运用形式多样、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教育新方法、新途径。要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健康、有效的载体,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构建师德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内容。我厅将于近期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地各校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创新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健全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切实增进教师师德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注重总结提高。 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全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完善相关制度,使之常抓常新。各地各校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好的做法、取得的实效和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报送。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6971。
附件:“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征文对象范围。广东省内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在岗教师。上述各类学校均包含民办学校。
三、征文内容。围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选送数量。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选送10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25篇),顺德区选送2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5篇)。各地选送的征文应包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征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各高等学校每校选送10篇征文。各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选送5篇征文。
五、遴选优秀征文。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本科)和高校(高职高专)6个组,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评选。每组评选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登载。
六、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市及各学校选送到省教育厅的征文要进行检测,确保文章的原创性。
(三)各地各校务必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教育》综合版编辑部(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同时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专栏提交电子版(word 2003版本)。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各地各校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高校(本科)组和高校(高职高专)组)进行分类。
七、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组织好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进行评选,对优秀征文作者给予通报表扬。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地各校征文征集、评选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
广东教育杂志社联系人:潘孟良,魏文琦,联系电话: 020—8356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