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6〕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主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今年五一节前夕在同知识分子等群体座谈时的重要讲话以及2014年教师节前夕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内容,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思想动力,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旨在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2013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2014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提出,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2015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国培计划(2014)”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研修班全体参训教师的回信中,勉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既是对广大教师的厚爱和殷切希望,也为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确立了标杆,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出了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地各学校要把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师德教育月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在师德建设主题活动教育月中,要积极组织和开展紧扣教育月主题的讨论、演讲、讲座、事迹宣讲和征文、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要大力挖掘身边的优秀教师典型,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四有”好教师的价值理念和师德规范,切实提升主题教育活动月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做到理念引领人、事迹感染人、典型教育人、实干成就人。要立足实际,将“四有”好教师的理念内化为教师具体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引导广大教师正其语、美其行、修其身,做新时代的模范之师。
(三)大力开展优秀教师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各校要以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努力践行师德规范,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组织报告会、讨论会、演讲会等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向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的学习活动,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引导广大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
(四)继续组织开展师德征文活动。为推动我省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2016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为主题的第六届师德征文活动。征文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广东教育杂志社具体承办。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发动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并组织好对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推荐工作。第六届师德征文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以“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创先争优建高地”和实施“强师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将师德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师德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师德教育月活动扎实、有序地进行。
(二)创新师德教育形式。各地各校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教育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师德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在活动中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博客、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网络媒介,以专题讲座、师德征文、师德论坛、座谈交流、典型事迹、入职宣誓以及演讲、辩论、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师德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各地各校要紧密围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这一主题,把师德教育和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晋升、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师德建设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加以推广,要认真查找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要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学术不端、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等师德失范行为的惩治查处机制,要严格落实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构建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地各学校要注重将师德建设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上升为理论或规章制度,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深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持续开展经常性师德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把师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和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要将推动师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作为工作目标,创新师德教育机制,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晋升、管理的全过程,使教师的师德水平与业务水平同步提升。
(五)注重总结提高。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全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完善相关制度,使之常抓常新。此次师德建设教育活动月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直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师德建设中存在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加强师德教育的计划,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7627294(传真)、37627035。
附件:“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6日
附件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六届师德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二、征文对象范围
广东省内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在岗教师,以及师范院校(包括开设师范专业的院校,下同)师范专业在校生。上述各类学校均包含民办学校。
三、征文内容
围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选送数量
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选送10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25篇),顺德区选送2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5篇)。各地选送的征文应包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征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各高等学校每校选送10篇征文,师范院校每校另选送在校师范生10篇征文。各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选送5篇征文。
五、遴选优秀征文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和在校师范生7个组,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每组最终分别评选出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刊登。
六、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1500—3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市及各学校选送到省教育厅的征文要进行检测,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确保文章的原创性。
(三)各地各校务必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教育》综合版编辑部(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同时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专栏提交电子版(word 2003版本)。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6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各地各校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高校(本科)组、高校(高职高专)组和在校师范生组)进行分类。
七、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和在校师范生参加征文活动,组织好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进行评选,对优秀征文作者给予通报表扬。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地各校征文征集、评选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
广东教育杂志社联系人:罗峰,魏文琦,联系电话: 020—8356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