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物流运输保持增长

21.01.2016  16:40

  2015年,广东共完成货运量376020万吨,比上年增长6.3%;完成货物周转量15130.69亿吨公里,增长0.7%;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61546万吨,同比增长3.1%。

  一、货运量增长稳中向好,货物周转量持续下行。2015年,广东四个季度货运量累计同比增速分别是1.7%、5.7%、6.5%和6.3%,货物周转量四个季度的累计增速分别是4.7%、1.1%、0.8%和0.7%。货物周转量持续下行的主要拉低因素是水路货运低迷和铁路货运全年在负增长区间运行。2015年,广东水路完成货运量78093万吨,同比增长1.1%;完成货物周转量11190.91亿吨公里,同比下降1.9%,水路货物周转量占全部货物周转量的比重为74.0%,拉低全部货物周转量增长1.4个百分点。2015年,广东铁路完成货运量10098万吨,同比下降9.4%;完成货物周转量254.05亿吨公里,下降7.6%;铁路分别拉低全部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增长0.3个和0.1个百分点。

  公路运输是全省货物运输增长唯一拉动力。全年公路完成货运量279983万吨,货物周转量3454.99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8.9%和11.0%。公路货运量占全部货运量的比重为74.5%,拉动全部货运量增长6.5个百分点;公路货物周转量占全部货物周转量的比重为22.8%,拉动全部货物周转量增长2.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粤东西北地区公路货运增长较快,全年粤东、粤西和山区公路货运量分别同比增长9.9%、13.2%和11.0%,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14.8%、16.7%和13.7%;珠三角地区公路货运增长相对较缓,全年公路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同比增长7.6%和8.0%,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表1 2015年广东货物运输完成情况

指      标

单    位

绝对值

比上年同期增长(%)

货  运  量

万    吨

376020

6.3

    铁路

万    吨

10098

-9.4

    公路

万    吨

279983

8.9

    水路

万    吨

78093

1.1

    民航

万    吨

148

2.8

    管道

万    吨

7697

-4.9

货物周转量

亿吨公里

15130.69

0.7

    铁路

亿吨公里

254.05

-7.6

    公路

亿吨公里

3454.99

11.0

    水路

亿吨公里

11190.91

-1.9

    民航

亿吨公里

56.44

10.5

    管道

亿吨公里

174.30

0.5

 

  二、港口生产低速增长。2015年,广东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61546万吨,同比增长3.1%,增速比上年回落1.6个百分点;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471.98万TEU,同比增长3.3%,增速比上年回落4.0个百分点。

  港口生产增长主要由内贸拉动,全年规模以上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51052万吨,增长0.1%,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110494万吨,同比增长4.5%,内贸对港口生产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9.1%,拉动全省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3.1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货运量:指一定时期内通过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型,均按实际重量统计,计量单位为吨。

  货物周转量:指报告期内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货物重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计量单位为吨公里。计算公式为:

  货物周转量=∑〔每批货物吨数×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吞吐量和外贸吞吐量。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计量单位为吨。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计量单位为TEU。各种尺寸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自然箱数换算为TEU的比例为:45英尺箱1:2.25;40英尺箱1:2;20英尺箱1:1;“其它”箱型无论尺寸大小,暂按一个自然箱折合为一个20英尺标准箱计算。

  2、统计范围

  货物运输统计范围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完成的货物运输量。其中,铁路运输量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和合资铁路,不含军用铁路及由厂矿企事业单位自建的铁路专用线和专用铁道;公路和水路运输量包括在广东公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或审批备案的、从事营业性运输活动的营业性运输工具(包括个体联户)所完成的运输量;民用航空运输量统计对象为在广东境内注册的从事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所完成的运输量,包括国内航线、港澳台地区航线和国际航线,不包括在境内运输飞行的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及外国航空公司所完成的运输量;管道运输量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其他气体等输送管线完成的运输量。

  港口定期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港口,即统计标准为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沿海港口和200万吨以上的内河港口。规模以上港口具体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划定。

  3、调查方法

  铁路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民用航空运输量来源于辖区内各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管道运输量由管道产权所属单位填报,资料来源于辖区内各管道运输企业。

  港口统计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全面统计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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