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专家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16.11.2017  03:24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各有关单位,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7〕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247号)要求,我厅将于11月下旬在广州召开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专家评审会。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审程序

按照粤人才办〔2017〕8号文件规定,2017年共评选30名“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专家评审工作分为材料评议和答辩两个环节,分本科高等学校、职业教育院校、基础教育(含幼儿园、特殊教学)学校3个专家组,对各地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评选。

(一)材料评议环节。由专家组对各地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评选,按照1:1.5的比例,经专家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确定45名人选进入答辩环节。

(二)答辩环节。采取个人陈述(5分钟)、答辩提问(8分钟)、讨论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确定30名初步推荐人选。个人陈述内容主要包括对个人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创新情况,指导培养学生成效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二、准备工作

(一)请各地各校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详见教育厅网站公示人选)在2017年11月21日至22日期间不要外出,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具体答辩人选名单、答辩时间及地点,我厅届时将以电话等形式通知(注:11月21日中午下班前未接到答辩通知,可视作未进入答辩环节)。答辩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进行答辩。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作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二)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且进入答辩环节的人选,我厅将采取网络答辩的方式进行。请各地各单位通知在上述期间必须外出的人选,携带具备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通讯工具,并确保通讯网络通畅。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行网络答辩的人选,视作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请各地各校积极配合做好“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专家评审工作,并为相关申报人选提供交通、实时通讯等便利条件。

 

联系人:尹明柴、姜英伟、魏长松,联系电话:37627397、37627229、37626971。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4日

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拟推荐人选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粤组通〔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