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03.09.2018  14:11

粤教职函〔2018〕142号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50 号)要求,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

二、检查依据、内容和方式

中期检查以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及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指标和项目完成情况与完成质量、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提升情况等。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检查以网上审核和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具体时间、程序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果应用

省教育厅将通报本次检查结果,反馈专家检查意见,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建设经费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院校,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或取消其立项资格并终止对项目的支持。

四、其他事宜

(一)有关高职院校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保质保量完成自查和检查材料报送工作。

(二)有关高职院校要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现象。材料报送前应在学校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数据统计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有关高职院校应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检查工作专栏,将检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等上网,供专家网上审核用。检查材料不设置密码,应面向社会公开。佐证材料中学校认为不适宜面向社会公开的,可设置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无相关佐证材料影响网上审核,后果由学校自负。

(四)请有关高职院校于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检查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报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学校名称+一流校中期检查材料)。检查材料要求如下:

1.学校公文(纸质版和PDF扫描件);

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和Word电子版,不超过20000字),内容一般包括:(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2)建设愿景实现情况;(3)关键问题解决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4)建设目标和综合进度表任务完成情况;(5)各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效;(6)建设经费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7)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提升情况;(8)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下一步的措施等。

3.《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附件1,Excel电子版);

4.《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电子版);

5.《中期检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联系人:杨帆、张坚雄,电话:(020)37627455、37627715。

附件:1.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

          2.中期检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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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