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06.05.2016  23:40

粤教继函〔 2016 19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54号),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已确定我省2016年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不含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及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为认真落实相关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安排及参训对象条件

2016年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省培项目”),包括“京苏粤”跨区域合作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校长工作室学员入室培养、中小学校长培训者赴台交流研修、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赴台湾学习交流、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负责人教育领导力提升培训(赴芬兰)、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等7个项目。本次培训安排主要开展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2个项目,其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其它5个项目的培训工作另文通知。

二、各项目任务及名额分配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200人(其中小学校长70名、初中校长80名、高中校长50名);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100人。

各地市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承办机构及时间安排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承担;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由华南师范大学承担。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时间为21天,计划在2016年6月(小学校长跟岗学习)和9-11月(初中、高中校长跟岗学习)举办;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时间为12天,计划在2016年9-11月份举办。具体培训时间及有关报到事宜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45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项目,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等开支。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35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项目,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开支,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预算情况和本地物价水平对伙食费给予补助。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考核与学时登记

培训结束时,由培训机构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培训学时(其中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登记126学时,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登记72学时)。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学员遴选条件和项目分配名额,采取校长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各地市要为参训学员提供条件和时间保障,原则上学员参训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省教育厅将建立校长省级培训年度通报制度,对各地市选派学员情况进行通报。

(二)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尽快制定培训方案(需附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金预算方案),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会同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聘请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方可开班。培训结束时培训机构将培训工作总结、经费使用绩效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和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并做好学时登记和培训班考核准备工作。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分别进行现场考核,结合学员匿名评价意见,重点对培训效果、过程管理、方案实施、生活服务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四)各市教育局要把培训与使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省级培训学员在当地校长培训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校长全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五)请各市教育局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培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3)与《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同时,报送一份至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联系人:赵思敏、谈心;联系电话:020-34115622、13711117453;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大院旧办公楼608办公室;邮编:510303。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邵毅、马桂波;联系电话:020-37627067、37627326;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附件:1.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2.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

                              3. 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培养对象推荐表

                              4.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 粤教继函19号附件.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