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 广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举办2018年广东省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08.04.2018  12:23

粤教体函〔2018〕50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国防教育办公室、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决策部署,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展示我省学生军训成果和高校国旗护卫队风采,推广以国旗文化为主题的国防教育活动,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省教育厅、省国防教育办公室、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团省委决定举办2018年广东省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现将《2018年广东省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             

广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广东省学校国旗护卫队

交流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决策部署,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展示我省学生军训成果和高校国旗护卫队风采,推广以国旗文化为主题的国防教育活动,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举办广东省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广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医科大学、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12至13日。

(二)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馆。

三、参加对象

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每个学校限报1支队伍,高中阶段学校可组队观摩。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现场交流展示、拓展交流展示两个部分。

(一)现场交流展示(5月12至13日)

现场交流展示由各校组织进行升旗仪式全程展示(指挥员1名、擎旗手1名、护旗手2名、护旗队员20至40名)。展示过程中,整体方面主要对各队伍的军容风纪、队形队列、精神风貌、动作步伐、升旗动作等内容进行评比(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

展示过程中同时对指挥员、擎旗手、护旗手以及护旗方队的动作进行相应评比,以评选单项奖,具体内容如下。

1. 指挥员:主要进行队列动作、口令、挥刀、收刀、敬礼等内容展示。

2. 擎旗手:主要进行队列动作、擎旗、递旗、展旗、敬礼等内容展示。

3. 护旗手: 主要进行队列动作、系旗、升旗、系绳等内容展示。

4. 护旗方队:主要进行队列动作、步伐变换、队形变换等内容展示。

(二)拓展交流展示

参加交流展示的各个学校围绕本校国旗护卫队活动情况进行系列宣传展示,主要内容包含编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视频、撰写网络推文和发布新闻报道等,并于5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宣传手册成品、视频光盘及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寄送至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6号楼1楼),电子版以及网络推文和新闻报道链接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评分细则详见附件5,可通过微信gdgfpt下载)。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现场交流展示设团体及单项奖,拓展交流展示设优秀宣传奖。

(一)现场交流展示

1. 团体奖

团体展示设一、二、三等奖,按照参赛单位的20%、30%和50% 颁奖,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2. 单项奖

单项设指挥员、擎旗手、护旗手、护旗方队“十佳”奖,由各单项成绩排名前十的队员(方队)获得。

3. 优秀队员

各参赛队伍按照人数的20%推荐优秀队员,报活动组委会认定。

(二)拓展交流展示

本项目活动设优秀宣传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参与数的10%、20%和30%颁发奖项。

(三)优秀组织奖

交流展示活动组织较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组织形式

成立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组委会,省教育厅、省国防教育办公室、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负责交流展示活动的组织指导、有关奖项的评定等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省教育厅:广泛发动师生参与活动,督促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参赛单位的有关实际问题。

省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级宣传部门、省主要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协助指导交流展示活动。指导各军分区(警备区)、武装部对参加交流展示的普通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国旗护卫队开展训练;派出裁判长。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协助指导交流展示活动,广泛发动学校及地方团委,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活动。

省国防教育学会:掌握各校国旗护卫队报名情况;搞好与参加交流展示单位的联系协调;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活动宣传。

广东医科大学:具体承办交流展示活动;做好活动场地、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七、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交流展示的学校于4月15日前填写《活动报名表》(盖章),将扫描件和电子版表格一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各参加单位差旅和食宿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如需组委会协调安排住宿的提前联系,费用自理。

(三)各参加单位需自行准备校旗1面,组委会统一安放至指定区域进行展示。

(四)各参加单位推荐1名干部(老师)作为评委人选,推荐人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担任此次活动的评委。

(五)活动相关信息请关注“广东教育”或“广东国防”,选择“聚焦”栏目“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下载。

联系人:

1. 广东省教育厅,黄嘉骏,电话:020-37628026

2. 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洪继哲,电话:020-87185247

3. 广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董舟,电话:020-88666233

4.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梁剑,电话:020-87185614

5. 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张欣,电话:13726266260

6. 广东医科大学,谭小晖,电话:13925877066

 

附件:1.2018年广东省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报

名表

2. 评委推荐表

3. 活动观摩报名表

4. 交流展示评分细则

5. 拓展交流展示评比细则

粤教体函5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