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评审(第四批)结果的通知

09.09.2014  18:37

粤科函基字〔2014〕1140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按照评审意见并经过综合评议,现将评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获实验动物许可证 (新领证) 单位及许可适用范围

  广州中医药大学(国际中医药转化医学研究所)。

  使用许可范围:屏障环境(大、小鼠,137m 2

  二、同意实验动物许可证(换证)单位及许可适用范围

  (一)广东春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范围:普通级(食蟹猴、猕猴,20000m 2

  (二)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 155m 2 ),屏障环境(小鼠,175m 2
 
  (三)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犬、猴、小型猪,990m 2

  (四)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小型猪、犬,125m 2 );屏障环境(大鼠、鼠、兔、豚鼠,616m 2

  (五)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180.2m 2 ),屏障环境(小鼠、豚鼠,196m 2

  (六)广州市国龙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范围:猴配合饲料(生长、繁殖和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