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评审结果的通知

17.05.2014  20:02

粤科函社字[2014] 3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按照评审意见并经过综合评议,现将评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获实验动物许可证单位(新领证)及许可适用范围
  (一)华南农业大学
  使用许可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SPF鸡[隔离器],实验动物中心5楼300m2);普通环境(兔、豚鼠,实验动物中心4楼300 m2;犬、猪,实验动物中心1楼300m2)
  (二)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番禺检测园区)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兔,质检楼5楼300m2)

二、通过实验动物许可证(换证)单位及许可适用范围
  (一)东莞市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范围:配合维持饲料(犬维持饲料)
  (二)中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使用许可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74m2)、普通环境(兔、豚鼠,70m2)

三、未通过实验动物许可证评审的单位
  (一)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使用许可)
  (二)佛山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许可)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