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14.07.2016  03:07

粤卫办函〔2016〕2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标便函〔2015〕26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201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附件: 《201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