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5〕36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佛山市教育局、湛江市教育局:
为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2015年4月底开始,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今年高雅艺术进校园的部署和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国家京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安徽再芬黄梅艺术剧院,以及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华南师范大学交响乐团、华南实验艺术团、深圳大学艺术团、星海音乐学院“曼舞星海”艺术团、华南师范大学岭南舞蹈团、华南师范大学合唱团、岭南法学院学生艺术团、广州踏歌起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优秀专业院团的优秀剧目(节目)在我省部分高校及中学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为做好该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以弘扬先进文化为导向,以交响乐、戏剧(话剧)、歌舞、书画等为主要载体,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以室内演出和广场演出相结合的形式在部分高校及中学进行以普及交响乐、歌舞剧、戏剧(话剧)、舞蹈、合唱、室内乐作品欣赏等为主要内容的演出;另外,将安排“广东省高校美术作品学院奖双年展”优秀作品展览,以书画作品展示与专家专题讲座的形式向青年学生普及书画艺术相关知识。
三、活动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成立2015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学校和相关地市教育局应成立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活动经费
本次活动组织安排的各专业院团巡回演出、美术作品巡展等相关主要费用由组委会安排解决。各受演学校也要投入必要的经费支持该项活动的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 各受演学校要把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作为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扎实推进本校高雅艺术的普及工作。同时,配合本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的艺术专题教学讲座和观摩活动。
(二)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受演学校要从观众组织、经费支持、安全保障、秩序维持等方面给予积极的配合;要在演出(巡展)场地的环境氛围、舞台布置(灯光、音响、舞美等)、安全防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各学校应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学校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公共艺术课程的开设和学生艺术社团的建设,加强艺术教育教学设施和器材的建设,为全面普及高雅艺术教育创设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切实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
附件1:2015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安排表.doc
附件2:2015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名单.doc
附件3:2015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学校组织机构名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