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将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26.04.2016  03:32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刚刚结束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到2018年底,广州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具体内容包括8个方面,即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法治框架内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突出特色和优势,开展行政决策和行政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

同时,《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也给广州下达4项先行试点任务,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第38项)、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第39项)、行政执法改革(第41项)、行政管理创新(第42项)等。

值得提及的是,为体现广州市创建工作的创新性,广州还将第40项“开展政务服务集约化改革”,作为该市开展创建工作的自选动作和亮点举措列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