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底将出台救灾物资发放工作指引

06.08.2014  20:26
记者今天(6日)从广东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委员林义鸿提出的抗灾救济要体恤民情民意提案的答复中获悉,《广东省救灾条例》的制定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年内还将出台《救灾物资发放工作指引》,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南方网讯 记者今天(6日)从广东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委员林义鸿提出的抗灾救济要体恤民情民意提案的答复中获悉,《广东省救灾条例》的制定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年内还将出台《救灾物资发放工作指引》,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省政协委员林义鸿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我省平均每年受灾人口达1000万人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亿元,暴露了我省政府部门在抗灾应急和救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政府抗灾应急能力不强、组织社会救济工作力度不够,灾后对受灾严重的企业和经营户支持灾后复产工作不够,救灾救济拨款和使用不透明。

  针对以上问题,林义鸿认为,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灾区群众的呼声,检讨在抗灾应急和救济工作群众不满意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还应提高抗灾应急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完善各项抗灾应急措施和设施。最后要加强对各地救灾救济工作的管理监督,对政府救灾拨款、救济对象和救济补助款要对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正在积极推进《广东省救灾条例》的制定工作。目前已进行立法调研、论证,已撰写该条例的草案稿,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再行修改完善后将提交省人大初审。《广东省救灾条例》的出台,将为我省抗灾救灾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灾后重建、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复产、高效应对灾害等提供法律规范。

  答复中还提到,年内省民政厅还将制订出台《救灾物资发放工作指引》,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救灾物资发放工作,确保物资发放规范、有序、高效。此外,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正在推动设立受灾工贸企业救灾复产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