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继续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工作,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 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平台
1.学校财务、会计、审计、卫生健康和档案管理等专业系列人员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在行业主管的相关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2.对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有专门要求或特殊要求的专业系列人员应按专业要求在相应的学习网站完成相应的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分。
3.非财务、会计、审计、卫生健康和档案管理等系列人员应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pt.gdedu.gov.cn/)”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并在此系统完成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相关证明材料的上报。
三、平台注册
1.所有人员都应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俗称“人社系统”,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zjjyweb/)”完成注册,以便学时登记和证书打印。
2.财务、会计、审计、卫生健康和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等系列人员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在行业主管的相关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完成注册并完成相关科目学分的学习。
3.非财务、会计、审计、卫生健康和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等系列人员以身份证号为账号、身份证后六位加@Gd为密码(港澳台人员以港澳台证件号为账号、以港澳台证件后四位为密码)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俗称“管理平台”,网址: https://jsglpt.gdedu.gov.cn)。 如教师未在平台创建账号或密码无法登陆或密码锁定的,请联系职称师资科陈房捷老师(电话:85288019)新增个人信息或重置密码或解锁密码。
四、学习要求
1.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按不少于30学时计算(从“科技创新现状与发展趋势”和“人工智能发展与产业应用”两个专题中任选一专题学习并完成相关课程活动)。
2.专业科目按不少于42学时计,选修科目按不少于18学时计,累计为90学时(注:以天计的学习活动,一天按6学时计,不足一天的按学时或小时计)。
3.非财务、会计、审计、卫生健康和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等系列人员以业绩成果申请认定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学时的,按《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3]5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4.财务、会计、审计、卫生健康和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等系列人员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学时要求以本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或学习系统的学时设定为准。
5.对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有专门要求或特殊要求的专业系列人员应按专业要求修读与个人专业相符或相近的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以便获得相应的有效学时。
五、有关说明
1.为方便沟通或回复相关问题,请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加入QQ群(QQ群号:952099949)。
2.注册和登录相关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设置为极速模式)。
3.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的个人信息资料应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个人信息资料保持一致。
4.在注册系统或在学习过程中或上报证明材料时,遇到问题,请通过QQ群沟通联系,以便能更加准确地给予答复。
5.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截止时间以广东省人社厅2021年职称评审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6.因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人数众多,请各位教师错峰登录或以多次刷新方式登录。
7.报读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应尽量与个人从事的专业保持一致或相近。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职称师资科,联系人:陈房捷 联系电话:85288019,QQ群号:952099949。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客服电话:400-998-9352。
人力资源处
20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