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

20.01.2017  17:05

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宣通〔2015〕47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6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6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范围包括六大类,具体请查询《2016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可在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网站、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提交,请勿直接手写),并按照申报表格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二)申报配套项目以及文学艺术精品奖、社科优秀成果奖、 新闻 精品奖A、B等次的,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电子版 光盘或U盘一份(申报表)。申报其他类别的,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申报表),剧本、文稿需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影视表演、音乐、广播剧需提供视频或音频资料一式两份。

(三)镇街所属的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进行审核,市属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指南要求,逐一对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符合要求的加盖公章后按以下进行分类报送。

1、精选项目、配套项目、特别奖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市名城办。联系人:梁卓丰。联系电话:22836530。地址: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0楼69室。

2、文学艺术精品奖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市文联。联系人:唐晓瑜。联系电话:22837236。地址:东莞市可园北路东莞文学艺术院4楼。

3、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市社科联。联系人:吴倩玲。联系电话:27227805。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市委党校内市社科大楼。

4、新闻精品奖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东莞新闻工作者协会。联系人:祁志刚。联系电话:23126788。地址:东莞市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12楼。

5、个人荣誉类、表演类等非创作类奖项的申报材料(参照文学艺术精品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新闻精品奖申报表格填写,并在申报表封面注明“非创作类奖项”字样),按文学艺术、社科、新闻三个类别分别报市文联、市社科联、东莞新闻工作者协会。

(四)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向审核单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由审核单位验后退回,收复印件。其中,申报配套项目的立项、验收结项文件,以及申报文学艺术精品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新闻精品奖A、B等次的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复印件,须由审核单位加具“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三、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按要求备齐所有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3日前交到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或市直各主管部门;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主管部门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统一交到市名城办或其他评审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6年度精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附件2:精选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配套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文学艺术精品奖申报表.doc

附件5: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6:新闻精品奖申报表.doc

附件7:特别奖申报表.doc

附件8:2016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一览表.doc

市文化名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