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3.06.2015  19:47

粤残联函〔2015〕150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顺德区残联、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精神,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0-2016年)》,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特教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特教事业,推进特教师资队伍建设,近期,中国残联与教育部联合表彰一批优秀特教教师。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5〕26号)精神,我省分配名额共8名,现结合我省实际,将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特教学校、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特教学院(专业)、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在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承担送教上门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1人,其中,广州市可推荐2人(不含高校);有关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推荐1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与要求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热爱特教事业和残疾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

(三)从事特教工作 5 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从事特教工龄较长的教师;优先评选农村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教教师。

(四)以推荐一线特教教师为主,特教学校校长、特教学院院长等教育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在候选人数的10%以内,原则上副司级以上教育管理人员不参加评选。

(五)曾获得过“江民特教园丁奖”、 “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三、表彰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中国残联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共同对获得“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推荐办法和上报材料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地残联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经所在单位推荐,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牵头组织评选后,由省残联、教育厅联合组织评审同意后报中国残联、教育部审批。推荐候选人要在本地区范围内公示3天。

(三)上报纸质材料时,各地各校要以正式函件(一式一份)上报。填写《“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表中“先进事迹”(800字以内)栏的填写内容要真实、具体、感人。《“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推荐人选一览表》,《“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请用 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于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前连同单位推荐函件及有关表格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有关表格可在广东省教育厅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谭昭(省教育厅)020-37627828,刘效臣(省残联)020-8319314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2.  “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doc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