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粤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04.11.2015  09:13

  近日,广东省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出炉。根据被考评单位依法行政考评内部考核、社会评议以及加扣分项目的结果汇总,52个被考评单位的得分中,最高分90.77分,最低分77.47分,平均分83.23分。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规定和各单位得分情况,确定9个单位达到优秀等次,33个单位达到良好等次,10个单位属于一般等次。各被考评单位考评结果等次如下:

  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政府中,优秀等次单位4个:深圳、广州、汕头、珠海市人民政府;良好等次的单位14个:佛山、佛山市顺德区、中山、惠州、东莞、阳江、揭阳、河源、潮州、汕尾、梅州、韶关、湛江、江门市人民政府;一般等次单位4个:肇庆、茂名、云浮、清远市人民政府。

  省直单位中,优秀等次单位5个:省地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公安厅、财政厅;良好等次单位19个,省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环境保护厅、民族宗教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海洋渔业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司法厅、民政厅;一般等次单位6个,省体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国土资源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局。

  2014年度的考评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增设考评环节,改革考评分值,进一步确保考评的公正性。在内容设置上,突出考评的问题导向,把去年考评发现的普遍问题汇总形成50项“问题清单”,重点考评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考评内容的针对性;在考评分类标准上,简化被考评单位分类,统一评价标准,地方政府不再区分有无立法权,省直部门重点考评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30个单位;在考核机制上,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增加“下级评上级”环节,收集22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对省政府各部门、178个县区政府(含东莞、中山、顺德所属镇政府、街道办)对上一级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评价,社会评议增设行政服务中心对办事群众拦截访问、互联网民意测评等社会评议调查方式;在考评组织上,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社会评议;在社会评议分值上,将社会评议分值权重由原来占总分20%提高到30%。

  从考评结果看,2014年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明显加大,各级行政机关都能按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加大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力度,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全省依法行政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考评,也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领导干部学法不积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到位、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与工作任务不适应等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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