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超主持召开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暨培训工作会议

26.04.2016  15:43

4月21日下午,副校长刘东超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暨培训工作会议。设有教学实验室的教学教辅单位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咨询专家组成员、科研型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人共四十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首先观看了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视频。随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蔡鹰做了我校2015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报告,并传达了近期广东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咨询专家组组长李长玲通报了我校201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就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工程学院严谨副院长、理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李泳主任、水产经济动物病害控制重点实验室黄郁葱老师、水产品深加工重点实验室郝记明主任分别介绍了本单位(部门)在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经验。

最后,刘东超代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对2016年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学校领导责任等三个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凡涉及实验安全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人负责,绝不留下任何责任盲区,扎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制。

二、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应急预案。要继续从教育和规范入手,强化风险意识和管控措施。一是要继续强化安全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分层次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二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要建立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尤其是科研实验实和科研项目的生物安全评估,找出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二要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尤其是易燃易爆和危化品,要作为重点风险防范点,细化具体管理规程和细则。对找出的风险点,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进风险管控的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不彻底的现象存在。

三、依法治理,落实奖惩制度。学校各级实验安全管理人员,要自上而下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验室安全管理问题。一是要以学校获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一方面认真落实学校《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处理;二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责任,二级单位也要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学校安全检查要建立“四不两直” 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三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实验安全管理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但对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责,绝不姑息,着力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