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认定的补充通知

08.07.2016  04:16

粤科函高字〔2016〕1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49号)的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三批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届时,我厅拟将本次通过2016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认定的众创空间推荐至科技部火炬中心进行备案。请你单位组织各申报单位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6〕1004号)报送材料的同时,一并按科技部火炬中心的要求报送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材料(见附件,需与省级申报材料区分,独立装订),并于7月10日下班前将盖章的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附件1)、众创空间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1.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人:张影、何慧芳
  电 话:020-83163286、83163263
  传 真:020-83163466
  E-mail:gdfuhuaqi126.com
  地 址:广州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907室
  邮 编:510033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文晓芸
  电 话:020-83163877

  附件:1. 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2. 众创空间信息汇总表

省科技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