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推奖〔2021〕1号)精神和要求, 2020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以下简称:省推广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省推广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范围
(一)奖励对象。省推广奖奖励我省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做出重要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单位,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基层单位和人员(非中央、省财政供给单位和人员,国有农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及其工作人员等视为基层单位和人员)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及成果应用推广。
(二)奖励范围。省推广奖奖励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奖项设置
省推广奖设一、二、三等奖3个奖励等级,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150项,其中一等奖授奖总数约占15%,原则上不超过20项;二等奖授奖总数约占35%,原则上不超过50项;三等奖授奖总数约占50%。省推广奖向基层倾斜,基层单位一、二等奖获奖数量须在授奖总数中占有一定比例。
三、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省推广奖实行定级申报评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不得参与二、三等奖的评审,申报二等奖的项目不得参与一、三等奖的评审,申报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与一、二等奖的评审。
2.单项项目申报单位数和人数实行限额,一等奖限报12个主要完成单位、20位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报8个主要完成单位、16位主要完成人;三等奖限报4个主要完成单位、10位主要完成人。
3.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基层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所有行政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对申报项目无实质贡献的,不得列为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4.申报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均须为法人单位,且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均须为广东省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申报一个省推广奖项目。
6.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组织实施和推广应用,且已完成项目验收或成果评价(鉴定),结题验收或成果评价(鉴定)工作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7.申报项目中涉及的品种、核心产品、技术等推广应用成果须通过行政审批或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仍在推广应用,并须提供推广应用证明材料;推广应用中的物化成果须符合下列规定:
(1)技术发明成果须获得专利授权;
(2)动植物育种类成果须通过品种审定、登记、评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
(3)肥料类(含生物肥料)、土壤调节剂须通过肥料登记,并正式投产;
(4)农药(含生物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须通过农药登记,并正式投产;
(5)兽药(生物兽药)须获得新兽药注册和生产许可,并正式投产;
(6)饲料或饲料添加剂须获得生产许可或进口登记,并正式投产;
(7)其他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物化科技成果。
8.申报项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方面争议。
9.凡获得省级及以上推广类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奖励。实质内容相同的成果,同一地市或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10.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工作单位均须对推荐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被推荐。
(二)推荐要求
省推广奖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申报项目须由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核和推荐,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审;连续两年出现形式审核不合格的,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原则上暂停1年。
我校是省推广奖的推荐单位,申报项目须符合《2020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形式审核要点》(详见附件6)的要求,否则不予推荐。
四、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
请拟申报的项目组于2021年4月22日之前将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手机、固话、身份证、邮箱、从事行业、所属学科的信息发至[email protected],以便尽快生成申报账号及传达申报信息。
请项目负责人凭账号密码登陆《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210.76.80.131:81/mmd_nytgj)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应附件材料,附件必须是已盖章的原件扫描件,附件材料需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上传至系统(图片或文件须小于10M)。详细操作可参阅系统中的《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致电技术支持电话:18138771026,13450350515。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书(系统导出,带水印,须签名盖章);
2.承诺函(原件,须签字盖学校公章);
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原件,须盖学校公章);
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原件,须盖学校公章);
5.推广应用证明(原件,须盖应用单位章);
6.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已签名、盖章的原件扫描件);
7.结题验收报告或成果评价(鉴定)证明(2020年12月31日前的;已签名、盖章的原件扫描件);
8.推广应用中物化成果的证明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2021年) | 工作内容 |
1 | 4月22日前 | 发送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手机、固话、身份证、邮箱、从事行业、所属学科的信息至指定邮箱,生成申报账号。 |
2 | 4月25日 | 组织召开省推广奖申报培训会。 |
3 | 5月7日 | 各项目组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并点击“流转”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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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10-19日 | 成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成果办”)将多次审核申报材料,反馈修改建议,各项目组根据建议完善申报材料。 |
5 | 5月20日 | 成果管理办公室进行推荐项目校内公示,各项目组负责其他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工作单位公示。 |
6 | 5月21日 | 各项目组在系统正式提交。 |
7 | 5月28日 | 学校正式推荐、发文。 |
8 | 6月11日 | 各项目组报送正式纸质材料至成果办。 |
成果办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调整日程安排,请务必留意“2020年推广奖”微信群信息。
(四)材料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经学校网上推荐后方可从系统导出打印,申报书须带有“正稿”字样的水印。书面材料附件部分须有目录(按照“(二)申报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用A4纸打印,左边装订(胶装)成册,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项目简表双面打印,一式1份,不与申报书一起装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雪宜
联系电话:85282445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科室: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4室)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公示表.docx
附件5:应用证明模板.docx
附件6:形式审核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