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的通知
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237号)要求,结合广东科技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征集一批创业项目并择优推荐参评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院师生征集适合自主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创业项目。
(二)征集条件
1、项目应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我省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和高新技术的要求,符合服务、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
2、项目持有人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代理权,并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正常经营,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服务的能力。
3、项目具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易操作和收益稳等特点,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4、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开发价值,具有一定的就业容量。
5、重点征集适合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创业项目,以及连锁加盟项目。
二、征集程序
(一)项目申请
项目持有人须将《广东省创业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若属代理须附上代理协议复印件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各专业系部。
(二)项目初审
各专业系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征集要求的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后连同《广东省创业项目征集汇总表》报基础部进行评审。
(三)项目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应征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市场需求、经营和组织管理模式、可推广性和投资风险情况等。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评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
三、征集奖励
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评审后的创业项目,省里将按有关程序给予项目持有人一次性5000元/项财政补贴(税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各级人社部门网站上无偿对入库的项目进行推介。在各市申请过项目征集财政补贴的,不予重复申请。
四、报送要求
1、请各系务必于2015年11月16日前,按要求将有关资料汇总并报送基础部。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于11月18日报送东莞市人社局。
2、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企业或国家秘密,上报资料必须统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电 话:8621 1865 手机:689
QQ:1667702
附件: 1.广东省创业项目申报表.doc
2.广东省创业项目征集汇总表.doc
广东科技学院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