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07.01.2017  00:02

粤科函基字〔2017〕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是对全省获得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2016年度生产与使用过程中所有与质量有关的配套设施、工作人员、技术能力、质量控制、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要求。

  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委托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以下简称省动监所)实施。

  三、监督检查采用定期年检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年检方式包括书面检查和抽样检测,不定期检查主要根据书面检查和接受投诉举报有关情况不定期开展。

  四、书面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基础进行审查。请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于2017年1月18日前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各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可登录省科技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gdstc.gov.cn/,电子版需一并发送至联系邮箱)报送省动监所。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将作为书面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如实填报。

  五、抽样检测和不定期检查将适时开展,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维波
  电 话:020-84106828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风信路11号
  邮 编:510663
  E-mail:zwbgdlami.com
  
  附件:1.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2.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省科技厅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