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书面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19.03.2018  17:50

粤科函基字〔2018〕3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有关规定,省科技术厅于2017年底启动了2017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书面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7]217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对全省实验动物许可单位提交的《2017年度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进行了统计和核查工作。

  经统计,我省118家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共144个实验动物许可证)均按照要求提交了《自查报告》;经核查,未发现我省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存在违反《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实验动物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的情形。

  按照《通知》要求,省科技厅还将择机对部分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实施实地核查工作,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开展的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通报。

省科技厅
2018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