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25.12.2014  11:37

粤科函政字〔2014〕1644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修订〈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和《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名单

  2014年组建期满待验收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134家(名单详见附件)。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能力和水平情况、取得的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成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内部运行管理及自我发展能力、组建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本年度验收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获得省科技厅财政经费支持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采取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由省科技厅组织会议验收。建设经费自筹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取材料集中验收方式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省科技厅组织材料验收。

  财务验收:各承担单位申请验收前应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财务验收工作规程要求及出具经费审计报告(建设经费自筹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除外,仅需提交由依托单位出具的经费决算表),标准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审计报告和经费决算表标准格式的通知》(粤科函财字〔2012〕1836号),与验收申请书一并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政策法规处审查并出具财务验收结论通过财务验收后将批复同意组织项目会议集中验收。

  四、验收时间安排

  请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具体的集中验收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 所有获得省科技厅财政经费支持的待验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验收申请。

  (二) 如有特殊原因,工程中心组建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组建任务的,依托单位须向省科技厅提交书面延期验收申请。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蔡建新、方少亮
  电 话:020-83163451、83163403
  (二)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张燕
  电 话:020-83163633

  附件:
  1. 201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验收单位清单
  2.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自评表 (下载网址: http://www.gdkjzy.net/ ——资料下载栏目)
  3.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结题验收书 (下载网址: http://www.gdkjzy.net/ ——资料下载栏目)
  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4〕1644号)


  省科技厅
2014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