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编制2021年度财务预算及2021-2023年滚动项目库申报计划的通知》(华南农财〔2020〕19号)要求,本科生院负责2021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工作,现将经费预算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由本科生院根据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直接划拨给各学院。
二、实验实习教学经费预算核对要求:
1、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77号)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核对2021年度实践课程学时数的工作(见附件:2021年各学院、中心实践课程学时数明细表)。
2、核对数据,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实验学时、合班信息、计划人数,如有改动须用加粗红色字体修改;需增加或删减课程须用加粗蓝色字体标出,并在备注栏标明“增加或删减”二字,且注明原因,以便核对。
3、2016级参照2015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参照2017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0级和2021级参照2020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4、实验课程包括课程内实验、独立实验课程;实习课程主要包括课程设计、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科训练、阳光体育、军训一概不计入学院的实习学时数范围。
5、实验课程按实际人数计算,实习课程如专业人数不满30人的按30人计算,超过3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因大类招生、专业未分流、2021级招生人数未定等原因暂无相关学生班人数的默认采用和参考上一年级学生班人数。
6、任选课程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选修的门数或选修学分要求中的最高实验学时或实习学时计算(如教学计划中规定三门课程中选两门,就只能将两门最高实验学时或实习学时的课程列入计算,不能报三门)。
7、学院在东区实验楼上课的实验课不包含在学院的实验经费预算内,这部分经费将由学校直接划拔到基础实验与实践训练中心。
三、温馨提示:请各学院、中心按预算做好2020年度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如在2021年度实践经费核拔前未能使用完2020年度经费,学校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77号)规定在2021年度实践教学经费中扣减相应金额。
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经费核对工作,并于2020年12月7日前将核对完成的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魏 蒨
联系电话:85280051
附件: 2021年度各学院、中心实践课程学时数明细表
本科生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