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在全省率先发放2016年度渔船油补

02.07.2017  23:03

  6月29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2016年度渔船油补发放工作,总计867.16万元补助金额已发放到1163名船主的个人账户。据悉,2016年度应发渔业油价补助的渔业船舶共1163 艘,其中海洋渔船674艘、内河渔船 489艘。
  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补助渔业生产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年审签证,持有合法、齐全、有效证件的捕捞渔船,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渔船可纳入补助范围。
  按照《中山市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部署,今年3月底,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中山市2016年度渔船油补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2016年度渔船油补工作。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各相关镇区严格落实“两个分离“(渔船油补申报、审核与发放相分离,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相分离)的工作机制,规范渔船油补的申报条件,细化核算方式,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该局认真准备、核查完善渔船基础数据,召集相关镇区召开油补申报工作会议,并指导镇区在5月初完成了油补申请受理、初审及受理情况公示工作,同时对各镇区上报的1163份油补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把关,并依程序在相关网站及13个镇区39个公示地点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5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据了解,我市2016年度渔船油价补助工作比省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前了2个月。

编辑: 朱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