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圆满完成2014年度省十件民生实事部署的达标任务

12.09.2014  00:57

  今年初,我省将城乡居民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供养、医疗救助等工作纳入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的第一件。为全面顺利完成各项达标任务,我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狠抓落实。截至9月2日,我厅已圆满完成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部署的达标任务。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分别为356元、168元,均达到全国第8名。农村五保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7500元,达到全国第6名;年人均分散供养标准6200元,达到全国第5名。全省住院医疗救助年人(次)均救助标准提高到934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均提高到70%以上。全省所有县(市、区)已按“机构养育孤儿人均月1150元、散居孤儿人均月700元”的新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市,佛山市高明区、三水区、顺德区,河源市源城区、梅州兴宁市、揭阳市榕城区、普宁市高于全省最低标准。

  下一步,我厅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低保五保方面,一是强化资金社会化发放。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下发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及统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市、县(市、区)做好救助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发放管理、统计等工作。二是开展年度实效验收。10-11月,我厅将每月开展一次实效抽查,入户核查。12月份,我厅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开展全省低保对象大抽查,对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独立评估,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孤儿保障方面,继续督促各地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进一步完善孤儿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