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新税风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广东国税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12.05.2015  13:02

  2015年是根据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和新指标体系开展纳税信用评价的首年,为确保将新办法、新指标100%落地实施,广东国税局第七次联合广东地税局,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部署,对广东省范围内符合本次评定条件的81万余户纳税人进行了统一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共有5.08万户纳税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通过A、B、C、D四个级别的评价分类,纳税人在纳税信用 “红黑榜”上,以纳税信用“论英雄”,以纳税信用“刷人气”,结合奖惩分明的激励惩戒措施,进一步倡导“诚信纳税”新税风,让纳税信用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对比往年,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突出一个“”字: 

   【标准新:评价更全面到位】  

  在税务总局新指标体系下,广东国税局通过认真把握“历史信息+征管现状,内部信息+外部信息”的原则,将全部共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和95个三级指标进行全面梳理,省、市局加强对指标的解读,东莞等市国税局组织专门培训班,讲解评价工作新变化、新要求,最大限度确保基层评价和复核数据质量。珠海、惠州、江门、清远等市国、地税局整合与共享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全面采集企业基础评价信息,确保各类涉税信息有出处有凭据。 

   【思路新:奖惩更鲜明严厉】  

  在评定过程中,不以经营规模大小论高低,如实客观反映纳税人纳税遵从情况,严格按照新办法的要求,彰显“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精神,对情节较轻的涉税违规行为按照实际情况累计积分,取消了对税务行政处罚企业直接纳入C级的做法,但是对情节严重的纳税失信行为实行严格评价、重拳打击,比如对存在稽查案件定性为涉税犯罪等行为的直接判为D级。为此,广东省内既有纳税大户由于存在违法违章等失信记录失去获评A级的资格,也有为数不少的小微企业因诚信守法行为进入A级行列。从数量上看,A级纳税人达5.08万户,占参评户数6.25%,同比增长超过4倍;D级纳税人达2.5户,同比增长41.55倍。 

   【方式新:评价更准确高效】  

  在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内未启用纳税信用自动评价模块的不利条件下,省国税局指导各市国税局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从“金税三期”系统后台集中提取纳税人评价数据,发挥计算机批量处理数据的优势,实现对81万纳税人海量数据的采集、汇总、对碰,从市局层面基本确定了纳税人的信用评分,减轻了分局核对数据的负担,整体评价工作从部署到完成由往年3个月时间压缩到2个月时间,效率大为提升的同时,初评结果准确性得到提升。比如,广州市国税局通过设计指标采集模型,在95个三级指标中,实现75个指标已通过系统取数确定分值。 

   【服务新:效果更贴身贴心】  

  按照开展评价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全省国税系统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通过纳税人学堂、税收宣讲会、税宣进社区等全覆盖的宣传,增强广大纳税人对纳税信用重要性的认识,比如汕头、佛山、潮州、云浮等市国税局利用税企QQ群、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发布信用评价活动开展公告,肇庆、汕尾、阳江、湛江等市国税局通过纳税人学校、落户走访企业等方式开展宣传,提高纳税人的重视和参与主动性。二是重视做好公开公示,将评价结果在省、市各大报刊媒体刊登,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助办税终端、以及办税服务厅提供纳税信用级别信息的自我查询。三是加强做好后续动态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各地全年跟进“动态调整”、“补充评价”、“复评”等工作,充分保障每一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奖惩联动,对A、B级纳税人予以更多的“宽松”管理和个性化优先服务、提供“税融通”等银税合作服务,对C级纳税人加强引导,对D级纳税人严格管理、重点监控,真正让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编辑:张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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