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12.04.2016  13:15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的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等。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气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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