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201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

19.07.2016  03:35


广东高院发布《201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

行政诉讼调整行政管理领域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

 

今天(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行政案件数量增幅大,案件类型多,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行政诉讼调整行政管理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拓展较快,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白皮书》显示,2015年广东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6031件,同比增长26.46%,占全国的7.27%。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案件(即行政非诉审查)29546件,增幅26.45%。受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及立案登记制双重影响,全省法院2015年,全省21个地市除深圳以外案件数量均呈现普遍性、大幅度增长,珠三角九市超过全省行政案件总量的80 %,全省近一半地市增幅在50%,创历史新高。新《行政诉讼法》拓宽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增加了行政争议裁判方式,引发大量新类型行政纠纷。新收一审行政案件集中在自然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城建、公安和乡镇行政等领域,还涉及证券业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环保行政强制、电梯加装规划许可、小区业主请求确认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行为违法等新型案件。行政协议、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附带审查,利用行政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等类型案件层出不穷,行政诉讼调整行政管理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拓展较快,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据了解,2015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为2344件,败诉率为17.97%,今年上半年则为784件。全省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行政行为的案件加大了合法性审查力度,《白皮书》显示逾两成行政行为在行政非诉程序中未能通过司法审查,表明人民法院对合法性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2015年,在全省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猛增26.45%的情况下,各级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行政行为的案件达5870件,较上年度增加了48.42%。

2015年,广东法院以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为龙头,积极推进改革,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4地市开展集中管辖改革,超过 84.4%的行政案件实现跨行政区划管辖。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九个省市利用铁路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中,广东的改革最为彻底,一步到位解决了广州地区行政案件的跨区域管辖问题。

湛江市开发区法院和江门市江海区法院是广东最早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2015年湛江市开发区法院行政案件上诉率仅为改革前的1/6,江海区法院行政机关败诉率提升至20.22%。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后呈现出审判作用加强,行政相对人服判息诉率明显下降的好势头。

2015年5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广东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加大了“首长”出庭应诉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分值。去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同比增幅超过144%,比2014年增加650件。佛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250件。

2016年7月6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茂名化州市召开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强调:要进一步推进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正面影响。省政府应当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加大相关培训力度,使《行政诉讼法》的落实成为广东依法行政、全民守法的新起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张慧鹏 通讯员/范贞 责任编辑/潘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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